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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历史遗留私房征收评估课题研究需求公示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26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深圳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26
地 区:深圳市
内 容:( ***历史遗留私房征收评估课题研究 )需求公示项目名称 ***历史遗留私房征收评估课题研究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规划和自然**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 项目背景 近年来,***土地**紧缺的现状日益凸显,新增建设用地
 
招标公告正文
( 深圳市历史遗留私房征收评估课题研究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深圳市历史遗留私房征收评估课题研究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1120000 

项目背景

 

近年来,深圳市土地资源紧缺的现状日益凸显,新增建设用地不断减少,存量土地二次开发活动已成为破解土地资源瓶颈、促进城市规划实施的重要举措。

 

根据相关统计,截至2013年底,违法建筑量已占据全市建筑总量的半壁江山,其中,私房建筑总量占全市住宅类建筑总量的41.7%。随着我市城市规划和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加快,土地二次开发涉及征收私房的体量势必越来越大,矛盾也会越来越尖锐。虽然政策上对私房征收的补偿标准有所调整,但并未达到预期效果,原因是现行私房征收评估固守早期的估价思路,特别是在房价上涨较快的大背景下,评估价格偏低、明显滞后于市场,难以助推私房征收工作。

 

为适应新的征收补偿政策体系对私房评估的要求,迫切需要解决现行私房征收评估中存在的问题,构建一套符合政策导向、贴合市场需求、结构相对完整的私房征收评估技术体系或规则指引。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是在深圳市备案的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或估价机构(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或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3、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服务类清单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plan-2019-129002-000016  见需求内容  1.0  项    1120000.0 
 

具体技术要求

 

1、服务总体要求:

 

(1)有5年以上房地产估价行业从业或管理经验,了解和熟悉估价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行业现状。

 

(2)了解和熟悉深圳市政府房屋征收拆迁的政策、市场情况、评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具有历史遗留私房补偿和评估经验。

 

(4)组织或承办过估价技术课题研究。

 

2、具体服务需求内容:

 

(1)梳理分析现行征收政策、评估现状及存在问题;

 

(2)提出历史遗留私房的价值内涵和征收估价原则;

 

(3)构建一套历史遗留私房评估模型;

 

(4)提出解决现行私房征收评估中存在问题的具体方案。

 

      ①估价方法与技术路线,要适应私房的各种情形;

 

      ②估价模式与路径组合,应满足成片征收批量评估要求;

 

      ③多机构参与评估的,应能协调沟通统一技术标准。  
 

商务需求

 

1、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2、项目进度安排:项目开始前1个月,应提出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期间,按照合同相关规定进行。

 

3、项目验收要求:项目成果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及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

 

4、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清单(含报价依据及其详细计算过程等)。

 

(2)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预算控制金额的20%,需提供书面的低价说明。

 

5、付款方式:

 

(1)在合同实施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中标人提出的付款申请,采购人应将合同金额的30%付给中标人。

 

(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合同金额的40%,采购人应在中标人提交课题初步成果,并经采购方项目负责人***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合同金额的30%,中标人向采购人递交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经采购方业务会议审议验收合格后支付其余30%的款项给中标人。

 

(4)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成果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 中标通知书。

 

(5)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类别

 

评分项目

 

权重

 

评分参考及范围

 

价格标(S)

 

(总分20分)

 

投标总价

 

20

 

根据财政部令(2017)87号文件等的规定,评标基准价是指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通过商务和技术初步审核并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如符合)调整后价格最低的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计算方法为: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注:

 

(1)价格评分仅限于有效投标人;

 

(2)评标价是指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通过商务和技术初步审核并调整后的最终价格,即经评审的投标报价。

 

(3)对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或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如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为本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及政府行政部门或职能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扣除。

 

(5)如投标人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但是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及政府行政部门或职能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应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及政府行政部门或职能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扣除。

 

(6)如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扣除。

 

(7)如符合国发[2003]7号和财库[2014]68号要求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否则不予扣除。

 

技术标(J)

 

(总分40分)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10

 

评审内容:目标是否明确,工作方法是否合理,流程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评审标准:

 

(1)优评分标准:内容完整准确,思路清晰,贴合实际情况,措施内容详实具体的,得10分;

 

(2)良评分标准:内容完整准确,思路清晰,方案内容详实具体的,得7分;

 

(3)中评分标准:内容不够完整,方案简单,可执行性一般的;得4分

 

(4)差评分标准:方案内容简单,可执行性差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10

 

评审内容:根据项目需求内容,可以有针对性地对项目重点难点给予分析,提出合理的应对措施。

 

评审标准:

 

(1)优评分标准: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准确有效的,得10分;

 

(2)良评分标准: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比较准确有效的,得7分;

 

(3)中评分标准: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基本准确有效的,得4分;

 

(4)差评分标准: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不够准确有效的,不得分。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10

 

评审内容:满足招标文件时间要求,合理安排,部分项目内容根据情况需要安排人员专职处理,时间无法保证者此项不得分。

 

评审标准:

 

(1)优评分标准: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可行和合理的,得10分;

 

(2)良评分标准: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比较可行和合理的,得7分;

 

(3)中评分标准: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的基本可行和合理的,得4分;

 

(4)差评分标准: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的不可行、不合理的,不得分。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5

 

评审内容:考察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

 

评审标准:

 

(1)优评分标准:服务承诺具体、全面的得5分;

 

(2)良评分标准:服务承诺比较具体、全面的得3分;

 

(3)中评分标准:服务承诺基本全面的得1分;

 

(4)差评分标准:服务承诺不具体、不全面的不得分。

 

违约承诺

 

5

 

评审内容:考察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违约承诺。

 

评审标准:

 

(1)优评分标准: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5分;

 

(2)良评分标准: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3分;

 

(3)中评分标准: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1分;

 

(4)差评分标准: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不得分。

 

商务标(X)

 

(总分40分)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5

 

具有深圳市备案的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或估价机构,得5分。(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或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

 

评分依据:

 

1.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3

 

具有同类业绩项目业绩经验的,每提供一个已完成的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

 

评分依据:

 

1.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信用情况

 

3

 

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得3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和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深圳市外企业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5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深圳市外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经查询未收录的可不提供截图。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

 

***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

 

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

 

***

(1)项目团队成员有注册房地产(土地)估价师职称的,每个得2分,该项得分不超过4分。

 

(2)项目团队成员每有硕士或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的得1分,该项得分不超过2分。

 

以上两项分值累计,满分6分。

 

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聘用合同、学历、职称、项目合同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纳税情况

 

2

 

2013年至今无不良纳税记录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注:以提供无不良纳税记录承诺函为准(格式自拟),提供的资料字迹模糊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服务网点

 

3

 

投标人在深圳有注册公司得3分,除深圳外在广东省内其他地区注册公司得1分。在广东省以外地区有注册公司得0.5分。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不全不算分。不重复计分,最高得3分。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情况

 

5

 

项目过程中需要使用车辆协助工作开展,投标人应提供项目使用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或车辆租用服务协议复印件。以行驶证或车辆租用服务协议所载为准,车辆所有人或租用服务协议一方为投标人单位的,得5分,为个人的得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诚信情况

 

5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

 

注:以提供《企业诚信声明与承诺》(按投标文件格式所附格式填写)为准,提供的资料字迹模糊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履约评价情况

 

2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

 

注:以提供《履约评价承诺》(格式自拟),提供的资料字迹模糊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评标总得分(N)

 

总分100分

 

N=S+J+X

 

 
 

其他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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