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6 |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经济开发区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开发区“透景增绿迎森旅”人工草坪采购项目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开发区“透景增绿迎森旅”人工草坪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 万元 三、项目编号 |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江苏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港闸开发区“透景增绿迎森旅”人工草坪采购项目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港闸开发区“透景增绿迎森旅”人工草坪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60 万元
三、项目编号:GZCG2019222
四、项目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询价,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的要求)
4、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两项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以下称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询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询价,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没收其保证金,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港闸区人民政府网。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
六、保证金
1、保证金
供应商需缴纳保证金 12000 元整。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汇票形式递交,拒绝其他方式递交,并在汇票上注明“保证金”。银行汇票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交给采购单位。
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江苏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用途为:保证金;汇款人为:供应商名称。
账户:江苏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南通港闸支行
账号:32001642636050256303
保证金不得密封在询价响应文件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询价响应文件。
2、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中标价的 10% 。
(2)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日内汇入采购单位账户,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和已经汇至采购人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7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单位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七、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询价评审开始时间:2019年8月30日14时30分(以开标室投影仪显示时间为准)。
八、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询价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提交。
特别提醒:港闸区政务中心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供应商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开标地点。
九、样品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1、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达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幢1楼港闸区政务中心2号评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供应商需按项目需求提供两种类型的草坪样品,样品尺寸要求:长宽30cm*30cm以上(样品必须符合要求,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未提供样品者、样品提供不全者不得参加投标。样品不能出现供应商的任何标志、标记如:品牌、生产厂家、型号等,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采购单位将对中标候选人的样品进行封存,样品作为采购单位采购、安装、验收、结算的重要依据。所有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样品制作、运输等费用。
4、未中标单位的样品必须于开标结束后及时搬离样品存放区,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及港闸区公管办不承担样品的保管责任。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苏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维 联系电话***
公管办联系人:袁锐 联系电话***
监督联系人:党风室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三楼
联系人:张丽丽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