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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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11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殡仪馆往沐斗山耕作路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殡仪馆往沐斗山耕作路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为***下河乡新坡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村级自筹,招标人为***下河乡新坡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
关键词: | 道路 工程招标 殡仪馆 路 |
云霄县殡仪馆往沐斗山耕作路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殡仪馆往沐斗山耕作路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为云霄县下河乡新坡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村级自筹,招标人为云霄县下河乡新坡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下河乡新坡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云霄县殡仪馆往沐斗山耕作路道路硬化工程,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75277元,包括道路、挡墙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云霄县殡仪馆往沐斗山耕作路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75277元,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范围(7)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75277元,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属于小型规模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发包价:157749.3元;
2.5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根据闽建建[2016]5号、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及闽建办建[2016]39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3)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4)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8月28日8 时30 分至 2019 年9月1日17时30分向招标代理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地点: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9月11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提交(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
注:投标保证以现金形式于开标当日现场提交,拒不提交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19年9月 11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云霄县下河乡人民政府会议厅,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予以拒收。
7.3开标时投标人拟派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签到[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标书凭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和投标保证金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公示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下河乡新坡村民委员会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联系人***
10.监管部门:云霄县下河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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