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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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02 |
招标业主: | 牡丹江医学院 |
地 区: | 牡丹江 |
内 容: | ******附属**医院电梯维保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附属**医院电梯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谈判。 *、项目编号:zjsh****-**** *、项目名称:******附属**医院电梯维保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关键词: | 电梯 医院 |
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电梯维保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电梯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zjsh2019-1005
2、项目名称: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电梯维保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采购预算: 70000.00元(含税价格)
5、谈判内容:电梯维保数量为17台;详见技术条款
6、服务期限: 一年
7、供货地点: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
8、供应商资格要求:(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必须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合格入库的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B级资质同时应包含客乘电梯的改造、保养、维修等服务能力;
(4)近三年内申请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5)近三年内申请人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6)申请人需具备附件一中的服务能力,且具备能投承担附件二中相应责任的能力;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9年08月27日—2019年08月29日,每日08:30时—11: 30时,13:30时—16:30时。公告期限:三个工作日。
10、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可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
地点: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联华星河传说18-7号)购买招标文件。
11、提交谈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2日14:30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谈判报价文件,谈判代理机构拒收。
12、谈判地点: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联华星河传说18-7号二楼开标大厅)。
13、谈判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5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1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 发布。与本项目谈判相关的事务及更正公告敬请关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牡丹江市)。
15、联系方式***
采购人: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
联系人***
电 话:13766661144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联华星河传说18-7号
联系人***
电 话:0453-6418707
技术条款:
附件一: 服务内容 1、根据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和招标方的要求对设备进行保养,具体内容有: 1.1电梯轿厢、机房、井道等部位的各部件的检查调整、润滑和清洁。 1.2电梯曳引钢丝绳、补偿钢丝绳、补偿链、限速器钢丝绳的清洁和张力调整。 1.3扶梯上下部机房、安全装置、扶手驱动装置的检查、调整、润滑和清洁。 |
2、提供全天侯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收到招标方紧急报修通知后及时赶到现场。 |
3、以不高于中标方当年销售价九折的价格向中标方提供使用和管理不当或不可抗力而损坏的备品配件。 |
4、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实施年检。 |
5、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性的运行安全和运行质量的检查,并在检测结束时向招标方提交检测报告。 |
6、维保记录中的电梯基本技术参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曳引或者强制式驱动乘客电梯,载货电梯,为驱动方式,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层站数。 2) 杂物电梯,为驱动方式,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层站数。 |
7、 制作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的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
8、 设立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市区范围内不超过20分钟。 |
9、每次排除故障后及时进行详细的书面记录。建立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管2年。每半个月对电梯进行保养,填写维保记录。 |
10、每日至少进行一次自行巡查,自行巡查时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进行维修,自行检查项目根据使用状况和情况而定。 |
11、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告知上级主管领导和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汇报上级主管领导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
12、定期检查电梯中易损耗材及关键性部件(能够影响电梯安全的部件)是否存在破损需更换的情况,如若发现应立即通知招标方,并予以更换,若不能及时更换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
附件二: 服务责任 1、服务时严格遵守招标方有关规章的制度。 |
2、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实施服务,保养期内,对被保养设备按国家及行业规范进行保养、维护,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对设备安全运行负全部安全保障责任。 |
3、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养方式提供备品配件,保证整机运行的正常和安全。 |
4、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年检,并对政府主管部门指令性的整改项目进行免工时费整改。 以下情况视为中标方责任: 1)若电梯出现停运问题的原因在维护保养项目中; 2)巡检不到位; 3)维护保养不及时; 4)部件老化未上报; 5)部件未及时更换; 由于以上原因造成电梯停运的,视为中标方责任,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并且对第三方产生的影响也应由中标方承担。 |
5、如若发生上述情况,每次视影响大小在中标方管理费中扣除不少于招标方和第三方经济损失10%的金额作为惩罚。 |
6、除自然灾害及不可抗拒原因外,由于电梯原因造成的一切财产及人员损失由中标方负责,并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