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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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9 |
地 区: | 江苏省 |
关键词: | 医院 锅炉 |
东部战区总医院10吨锅炉大修招标公告
一、概况
1.项目名称:东部战区总医院10吨锅炉大修项目;
2.地点:南京市中山东路305号;
3.控制价:9.09万。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相应合法的经营范围、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改造维修级别2级及以上;
3.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三、投标诚意金缴纳要求
投标诚意金0.18万元,在2019年8月2日17:30前,从投标人总公司基本账户转账至东部战区总医院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总医院;开户行:农行三元巷支行;账号:10113401040010666),报名截止日,投标诚意金自动转为投标保证金。
四、履约保证金交纳要求
中标价的10%,中标人可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
五、投标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审核,本项目投标入围单位不少于3家。
六、投标报名要求携带材料
1. 投标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社保缴纳证明。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等能够证明投标人资格及能力的证书、业绩(2个及以上/附维修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中除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七、其他要求
1.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单位。
2.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真实准确填报并提供相关资料,以证明投标人符合招标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招标人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或者应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澄清材料组织资格审查。如未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报名单位正式员工,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交纳记录及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前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八、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9年8 月 29 日17时(自招标信息发布之日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投标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青 联系电话***
地址:***
东部战区总医院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