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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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莆田市 |
内 容: | 询价采购公告 [**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政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所述货物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方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闽建发采购【****】***-*号 二、项目名称:******政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三、采购单位:**** |
询价采购公告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莆田市凤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所述货物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方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闽建发采购【2019】039-1号
二、项目名称:莆田市凤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三、采购单位:莆田市凤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有) |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应按照询价文件第三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投标人应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投标人应按照询价文件第三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询价文件第三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询价文件第三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询价文件第三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询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应按照询价文件第三章规定提供。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五、报名方式及询价文件材料费:
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询价文件,工本费1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再进行补交。
六、地点安排:
1)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 8 月 26 日至2019年 9 月 4 日。
2) 招标答疑时间、地点:2019年 8 月 30 日上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
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19年 9 月 5 日9:30时, 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四楼会议室。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提交纸质标书正本一份,副本肆份,正本必须由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采用无线胶订,不得采用活页或可拆卸的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八、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开户名—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莆田分行,帐号--145010102200029333。
2)中标服务费缴纳帐户:开户名—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莆田分行,帐号--145010102200029333。
九、投标文件的审查:
1、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在询价评议前由询价小组审查;
2、询价采购小组成员对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进行检查。
十、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分单价和总价,并且只能有一个总报价,单价合计与总价不符,以单价合计为准;总价大写与小写不符,以大写为准。
十一、公示及成交通知:
1、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把询价小组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向所有投标人公示;
2、公示期三个工作日,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询价小组将书面通知成交人。
十、本次询价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保证金必须在截止投标时间前以款到帐户为准,不接受现金及汇票。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帐户或公司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开户名—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莆田分行,帐号--145010102200029333。
十二、成交服务费缴纳帐户: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开户名—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莆田分行,帐号--145010102200029333。
十三、询价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包干价肆仟元整(¥4000.00元),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服务费(其中包含本项目采购有跟标或增加补充而产生的采购金额)。
十四、本批采购确定成交人的办法:
采取总计保险金额赔偿率最高者且相应的赔付条款合理为中标人。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进行评定,以提出总计保险金额赔偿率最高者且相应的赔付条款合理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若出现理赔相同的,则按随机抽取的形式确定中标人。
十五、投标人对本次询价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询价投标截止时间5日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十六、我司将在招标人在城厢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区公共资源配置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城厢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区公共资源配置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投标评定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询价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七、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招标人:莆田市凤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电话:张女士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路中段第19幢601室
联系人***
电 话:0594-2336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