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海市公安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安局刑事技术楼专用设备改造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
公安局刑事技术楼专用设备改造安装项目
项目
编号:BHZC2019-J1-01030-GXZC
二、采购项目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为公安局刑事技术楼专用采购设备及安装改造,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壹仟壹佰陆拾元整(¥1581160.00元)。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五、
谈判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能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8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海市长青路佳利大厦A座5B)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份,售后不退(本项目不办理邮购)。
4、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时)。
注:供应商最终资格的认定将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条款执行。
七、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元)
供应商应于截标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账形式从供应商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至本项目对应的专用账号,所交纳的谈判保证金仅限当次项目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缴纳时应在“汇款用途”或“款项来源”栏注明:“BHZC2019-J1-01030-GXZC保证金”字样。
户 名: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海市分行北海大道支行
帐 号:20-706301040001181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谈判供应商应于2019年8月29日9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海市长青路佳利大厦A座16B)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29日9时30分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另行通知。地点:北海市长青路佳利大厦A座16B开标室,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十、联系事宜
委托方:北海市公安局
地 址: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168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忠华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单位: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单位地址:***
采购代理单位联系人:张文佳 联系电话:0779-2038244 传真:***
监督部门:北海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