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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江西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部就其新余高新区电子警察与交通信号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BZ2019-GX-G004)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23 标签: 江西省招标 招标代理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23
截止日期:2019.09.12
招标代理: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区:江西省
内 容:[高新区]**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管理部就其**高新区电子警察与交通信号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BZ****-GX-G***)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 **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管理部的委托,依据***高新区政
关键词: 招标代理
 
招标公告正文

[高新区]江西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部就其新余高新区电子警察与交通信号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BZ2019-GX-G004)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2019-08-23]

江西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部的委托,依据新余市高新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复的高购号2019F000239232采购计划,对新余高新区电子警察与交通信号灯设备采购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JXBZ2019-GX-G004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新余高新区电子警察与交通信号灯设备采购(国内货物)

龙腾路与光伏路口、东兴路与环高速路口电子警察与交通信号灯设备采购

1

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95

 

(四)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文件、7.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单位负责人***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9、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2019年8月24日至在2019年8月30日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19年9月12日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西大道1958号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CA数字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CA数字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元);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本项目使用“保证金管理系统”生成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

到账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天到账为准

注: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由投标单位自行从交易系统中获取。

如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系统出现问题,导致保证金无法汇入虚拟账户,方可使用以下三个账户缴纳保证金(三选一),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还须按中标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潜在投标人已报名并且已缴纳投标保证金但不参与采购项目投标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内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说明。否则,该采购项目因流标需要重新组织采购时,该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十一)联系方法***

江西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邮箱: bozhong0790@163.com

联系人***

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部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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