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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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酒泉市 |
内 容: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丽景阳光西南侧正大路与**路 交叉口东北角人行道修补项目 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招标管理工作的通知》、《***人民政府 |
关键词: | 路 |
肃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肃州区丽景阳光西南侧正大路与敦煌路
交叉口东北角人行道修补项目
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肃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招标管理工作的通知》、《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对《肃州区丽景阳光西南侧正大路与敦煌路交叉口东北角人行道修补项目工程施工》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以询比价邀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确定了酒泉市恒源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酒泉泓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酒泉锦鑫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文件编号:JQSZZJ〔2019〕111号。
二、招标内容:肃州区丽景阳光西南侧正大路与敦煌路交叉口东北角人行道修补项目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三、采购金额:¥31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整)
四、竞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企业所报投标总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含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及其他相关部门规定要求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等)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 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承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投标企业中标后需提供完整的工程造价文件两份,且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工程量清单一致,不得有缺项、漏项。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请投标企业于2019年8月23日11时30分---2019年8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8月24日11时30分。
3.竞价截止时间:2019年8月24日17时30分。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 购 人:肃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联系电话:18893292815 联 系 人***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