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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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16 |
招标代理: | 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受******城*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电力规划专项(电网建设时序、老旧小区配电网改造调研)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电力规划专项(电网建设时序、老旧小区配电网改造调研) 项目编号:BJZB**** |
关键词: | 规划 小区 |
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顺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电力规划专项(电网建设时序、老旧小区配电网改造调研)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电力规划专项(电网建设时序、老旧小区配电网改造调研)
项目编号:BJZB2019-SZC05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顺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内容:包括电力规划专项(电网建设时序、老旧小区配电网改造调研) 规划编制服务等内容。(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2)服务地点:位于北京市顺义区。
(3)简要技术要求:结合顺义区地区发展及重点项目对顺义区2035年电网规划建设时序进行调研。对全区居民小区配电网运行情况进行调研,为老旧小区配电网改造提供有效支撑。根据调研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编制《顺义区电网建设时序研究工作报告》、《顺义区老旧小区配电网改造调研报告》。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及最高投标限价: 796186.55元。
(6)预算批复文号:年初批复[2019]第10601号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
(8)标段划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含)以上资信证书,项目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9.6186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26日 08:30 至 2019年08月3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一层(招标代理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二幢一层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它补充事宜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经办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外)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8月26日起至2019年08月30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本项目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只有已经报名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6. 报名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一层(招标代理部)。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8.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投标和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二幢一层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0.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11.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北京市顺义区政府采购网(caigou.bjshy.gov.cn)
12.本公告公示期:2019年08月26日起至2019年08月30日(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19]18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