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静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崇明生态岛环岛防汛提标及景观道二期工程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资质要求:4.1必须为上海政府采购网招标代理入库单位;4.2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造价咨询甲级资质;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崇明生态岛环岛防汛提标及景观道二期工程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822-231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20-19-z8052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工程量清单及限价编制(包含但不局限于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招标、施工总承包招标、相关专业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招标、相关比选等)、配合项目报建及业主交办的其他招标工作。建设规模:崇明生态岛环岛防汛提标及景观道二期工程全长58.2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按200年一遇防御标准实施防汛大堤提标改造;结合大堤改造,建设慢行交通为主的观光风景绿道;同步实施排水、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总投资约45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暂定30亿元。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代理工作结束,结清合同款止。
7、采购预算金额:650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650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8-23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8-30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4、相关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8-23 17:00:00至2019-08-30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可于2019年8月23日至2019年8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相关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到上海静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仅在该时间段接受现场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逾期不予受理。完成现场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的供应商方可成为合格投标人,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本项目的标书费:每本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递交标书费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斜土路500号人才大厦1101室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9-18 14: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9-18 14: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区翠竹路1501号崇明行政服务中心4楼东区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可正常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一台、备用纸质投标文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注: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招标代理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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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静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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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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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2150 |
邮编:20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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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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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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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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