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3 |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受***白马港*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三都澳新区启动区路网(一期)工程检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三都澳新区启动区路网(一期)工程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受宁德市白马港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德市三都澳新区启动区路网(一期)工程检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德市三都澳新区启动区路网(一期)工程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DYXCQ[CS]201901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德市白马港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宁德市三都澳新区启动区路网(一期)工程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数量:1;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采购的服务为宁德市三都澳新区启动区路网(一期)工程检测,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部署,要求成交人对相关工程进行检测的工作,并提供真实检测数据以及合理科学的可行性建议。(详见采购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特定条件:2.1资质证书: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检测范围应包括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和市政桥梁工程检测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检测范围应包括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钻芯法检测、声波透射法检测)和市政桥梁工程检测资质,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外省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上述相应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应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2其他要求:根据(闽建办建[2016]41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福建省地基基础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系统”的通知:“2017年4月1日起,全省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地基基础检测,应按《福建省地基基础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要求,从最近一个季度信用评价得分在全省平均分以上的地基基础检测机构中选择。” 供应商2019年第二季度信用评价得分在全省平均分(74.02分)以上,需提供在福建省地基基础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系统(网址:http://220.160.52.164:98/djjc/PJXX/JdpjHome)上查询的供应商单位信用评价得分截图,并加盖公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7.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8月29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8月23日 17:30 至 2019年08月28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3号1栋(市国资委)208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可至指定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3号1栋(市国资委)208室)现场办理书面报名登记;或采用邮件方式办理报名事宜(采用邮件方式办理的供应商报名事宜,务必先电话联系)。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填写《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获取采购文件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单位名称(姓名)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8月26日 08:30 至 2019年08月29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3号1栋(市国资委)2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8月29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3号1栋(市国资委)2楼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19400元
邮箱:1740499643@qq.com
网址:www.ndcqjy.com
其余详见采购文件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详见采购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