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3 |
---|---|
地 区: | 玉溪市 |
内 容: | *****区人民医院转运呼吸机、急救车、治疗车的院内招采公告 *****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于****年*月**日(周四)**:**在*****区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六楼会议室召开院内竞争性谈判采 |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医院转运呼吸机、急救车、治疗车的院内招采公告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于2019年8月29日(周四)14:30在玉溪市江川区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六楼会议室召开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1、项目内容及预算:
1.1项目编号:QRMYYZC2019004
1.2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总价(元) |
1 |
转运呼吸机 |
1 |
台 |
40000.00 |
2 |
急救车 |
5 |
台 |
18000.00 |
3 |
治疗车 |
6 |
台 |
6600.00 |
合 计 |
64600.00 |
1.3质保期限和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一年质保期,免费技术维护。
1.4交货期:按采购人通知供货及安装时间为准。
1.5交货地点:玉溪市江川区人民医院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产品介绍彩页。
2.2对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投医疗器械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3投标单位负责人***
2.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注意事项
3.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玉溪市江川区人民医院将在“玉溪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投标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3.2本采购项目产品的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请联系玉溪市江川区人民医院设备科获取,联系方式***
3.3本采购项目产品无需提前报名,不用购买招标文件,也不必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4采购会议开始时,投标人须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密封完好的标书(一正一副)。
4、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4.1联系人及电话:***
4.2采购人地址:***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医院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