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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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3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
关键词: | 实验室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永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方:黎川县广和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5]FJTH[GK]2019002的永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实验室检验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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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32027 |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1 | 台 | 国内 | 149500 | 149500 | 吉天 | FIA6000 | 无 | ||||
1 | 1-2 | A032027 |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2 | 台 | 国内 | 4500 | 9000 | 赛默飞世 | Thermo | 无 | ||||
1 | 1-3 | A032027 |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1 | 台 | 国内 | 149500 | 149500 | 吉天 | FIA6000 | 无 | ||||
合计: | 308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万零捌仟元整(¥308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后埕路1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货物交货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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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0 | 验收合格后付中标金额的90% | |
2 | 10 | 剩余10%待运行正常后6个月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保留更换中标供 应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因采购或与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乙方和甲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向建瓯市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服务。14.2本次项目须提供1年的免费质保期, 乙方详细提供货物的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并加盖投标人有效公章。质保期自货物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实行三包(厂家或国家有更长质量保证期限的从其规定),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在质量质保期结束前1个月内,乙方免费对货物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质保期结束后,乙方负责提供终身服务。14.3货物质保期自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如出现因设 计、制造、运输、装卸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偿负责维修、更换,免费提供维修保养(滤芯耗材除外,首次更换材料由乙方提供,后续更换材料由采购人自行支付)和咨询。质保期后出现故障,只收取基本维护费用。所需配件应为生产厂家原装配件,其价格应低于市场价。且乙方每年为采购人机修人员免费进行一至两次的维修技术培训。14.4质量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维修响应时间为2小时,24小时内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如属硬件故障原因而且48小时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提供同等配置的备用设备以保证用户设备的正常运行。14.5培训方面:14.5.1培训地点、时间:实验室用户所在地对用户进行仪器操作和日常维护的现场培训。14.5.2现场培训方式:仪器启动时由专业工程师同步地免费对仪器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并对设备的使用操作、设备维修、故障排除、日常保养等方面提供系统技术培训,直到受训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为止;对相应的受训人员将免费提供相应讲义教材等资料,实践为主,相应的理论为辅。仪器安装调试验收结束后,由专业技术工程师进行免费现场技术培训,熟悉仪器结构,软件操作及简单的日常维护,并免费提供应用支持,样品免费测试,帮助客户建立分析方法和分析方法开发。14.5.3培训的详细内容:由售后服务部委派的专业工程师,准确的适时的协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用户使用现场,进行安装和调试,判定仪器运行正常后,通知用户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仪器进行基本的培训。培训至少应含如下内容:A.仪器现场操作培训,指导用户进行实际操作,直到用户能熟悉掌握为止;B.仪器的结构介绍(含基本原理及构造设计原理、控制面板的功能、作用、技术数据、电气电路图等);C.基本数据处理、数据分析等(含软件的安装,操作系统,驱动程序和一般应用软件等)(如果仪器带有应用软件的话);D.仪器的运行演示、样品分析实例等; E.仪器安全使用的注意事项(必须事先准备好材料,在培训时提交给用户并特别提醒用户相关问题,本项目中所投合同包1的设备的使用安全事项);F.仪器及操作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及保养等事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永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乙方: | 黎川县广和贸易有限公司 |
住所: | 樟城镇后埕路1号 | 住所: | 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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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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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黎川县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357101040016037 |
签订地点:永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