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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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12 |
招标业主: | 杭州市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 招标项目编号: HZHZCG****-***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职工劳保福利采购项目不限*******项详见招标文件 |
一、 招标项目编号: HZHZCG2019-099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杭州市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职工劳保福利采购项目 | 不限 | 1700000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8-23 至 2019-08-30
上午: 08:30-11:30
下午: 14:00-16: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3.标书售价(元): 3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应资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及有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供应商一年内缴纳过的社保缴纳花名册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持“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两证整合”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报名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
5.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9-12 14:30:00
七、 投标地址:***
八、 开标时间: 2019-09-12 14:30:00
九、 开标地址:***
十、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一、 其他事项:
1、质疑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3)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受理地点: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102号九洲大厦703室)。
3、投诉事项: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电话***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2、采购人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