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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南路(沂河路-长安东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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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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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南路(沂河路-长安东路)建设工程已经灌云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泰山南路(沂河路-长安东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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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灌云县东王集镇元邦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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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1.6687公顷,道路总长740米,宽24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路基、路面及照明绿化等附属设施。总投资约1500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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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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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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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7231908120201-BD-001 |
泰山南路(沂河路-长安东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
大型土石方、混合车道、人行道路基路面、雨污水、绿化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9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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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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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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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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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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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要求: 泰山南路(沂河路-长安东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山南路(沂河路-长安东路)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灌发改投资[2019]134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泰山南路(沂河路-长安东路)建设工程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灌云县东王集镇元邦村 2.1.2建设规模: 占地面积约1.6687公顷,道路长740米,宽24米。主要建设内容道路路基、路面及照明绿化等附属设施。总投资额约1500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 9510637.20元 2.1.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 9 月 16日 (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2019 年 12 月 15 日 2.1.5其他: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 招标范围: 大型土石方、混合车道、人行道路基路面、雨污水、绿化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自 2017 年 8 月 23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 2018 年 8 月 23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自 2019 年 5 月 23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文、苏建招办(2019)2 号文执行。 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 b.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文,(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工程所在地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c.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 d.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 “苏建建管〔2013〕572号” 文、“ 苏建建管[2016]23 号”文; e.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f.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 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承诺书(包含①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承诺,②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在开标时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 9、省外企业资质核验书(省外企业须有); 10、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开标现场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除外;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6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10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23 日 00 时 00 分至 2019 年 8 月 27 日24 时 00 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方法: 评标入围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二)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确定评标入围方式: 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苏清办(2019)3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7.2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出席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采用方法五时,评标价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苏建招办(2019)2号文规定,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出席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9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方法二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8.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 本工程 否 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 特别提醒: 9.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9.1本次招标要求提交网络投标文件(加密文件)。特别提醒: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中应包含《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纸质投标文件副本5份。(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时不需要提供,中标后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9.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密封后的投标备份文件。投标备份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主决定。 9.3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9.4“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规定情形。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 9.5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18-85868193 江苏CA总部(南京)?025-96010?孙莉莉18005133017 江苏翔晟?徐小波13585204543?杭云飞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李仕龙18360702913?黄桂松 15896100880 广联达软件?连云港郑磊13812332568?刘书丹18651253807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江苏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中心C座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江苏CA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西路 地 址: 海州区巨龙南路88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刘科长 联 系 人: 于工 电 话: 0518-88166630 电 话:*** 2019 年 8月 23 日 |
*** |
四、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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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时间: 2019年08月23日至2019年0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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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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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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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取时间 2019年08月23日至2019年0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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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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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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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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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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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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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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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西路 |
地 址: |
海州区巨龙南路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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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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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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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孙海洋 |
联 系 人: |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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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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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88511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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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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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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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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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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