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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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省耀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文化广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文化广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 项目编号:FJYHZB****-***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福建省耀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松溪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松溪县文化广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松溪县文化广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
项目编号:FJYHZB2019-027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松溪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耀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及要求: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同包 01 品目号 1-1 采购标的 物业服务 服务期限 2019年9月9日至2020年12月31日 预算总价 33.2497 磋商保证金 0.6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5.2特定条件:包:1 明细 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2497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9月02日 15: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8月23日 08:30 至 2019年08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福建省耀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松溪办事处(松溪县大街22号)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福建省耀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松溪办事处(松溪县大街22号)
磋商文件售价: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9月02日 15:00 至 2019年09月02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耀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松溪办事处(松溪县大街22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9月02日 15: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省耀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松溪办事处(松溪县大街22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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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