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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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布尔津县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th,td {border:*px solid #DDD;padding: *px **px;} ****人民法院电子设备询价采购公告(二次) **********受****人民法院(采购人)的委托,对下列货物采取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现场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一、 询价项目编号:布采 |
布尔津县人民法院电子设备询价采购公告(二次)
布尔津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布尔津县人民法院(采购人)的委托,对下列货物采取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现场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一、 询价项目编号:布采字XJHW2019 - 092 - 2
二、 采购组织类型:询价采购
三、 询价项目概况:电子设备采购,预算1.2万元
四、 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布尔津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的供应商(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先备案后报价)(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及时(3)报价包括所有安装、调试、运输等费用,安装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内。
五、 询价文件取得时间、地址:
1、时间:2019年08月23日至2019年08月28日
2、获取询价文件地址:***
3、获取询价文件方式:网站自行下载
4、询价文件售价(元):[无]
六、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8日18:00
七、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八、 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无
九、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提交报价时须同时提交的文件资料: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生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副本原件。(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政府采购法》
4、其他事项暂无
十、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布尔津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赵伦凤 联系电话***
地址:***
2、采购人名称:布尔津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苏慧双 联系电话***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布尔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曹凤霞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