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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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04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依据《**省地震局政府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和《**中心台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对曹妃甸地震台房屋鉴定服务进行比选,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比选招标。 *、项目名称:曹妃甸地震台房屋鉴定 *、采购人:**省地震局**中心台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地块及其规模 |
依据《河北省地震局政府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和《唐山中心台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对曹妃甸地震台房屋鉴定服务进行比选,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比选招标。
1、项目名称:曹妃甸地震台房屋鉴定
2、采购人:河北省地震局唐山中心台
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3.1项目地块及其规模:曹妃甸地震台位于曹妃甸区生态城,建筑面积1360.55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
3.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3项目最高限价:3.5万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
3.4工期:10日历天。
3.5服务内容: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等规范及标准(最新版),对于曹妃甸地震台办公楼产生的相关安全性进行综合评估,遵循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编写鉴定报告书和提出鉴定结论及处理的初步措施及方法,并依据曹妃甸地震台办公楼图纸提出进一步的处理建议,未尽细节,在合同中再行确定。
4、采购方式:比选
5、参选人资格要求
5.1参选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5.2参选单位须已在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
5.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相关行政单位和司法机构作出停业整顿或不能参加有关报价的违法违规记录。
5.4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5.5参选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省级(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法人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报名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交纳比选押金500元。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7.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8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
7.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自取。地点:唐山市路南区岳各庄路19号地震遗址公园2号办公楼。
7.3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8月30日17:30。
7.4联系人:赵女士电话:***
7.5联系地址***
8、比选时间:2019年9月4日09:30。参选单位比选文件必须在比选开始前送达比选地点。
9、比选地点:唐山市路南区岳各庄路19号地震遗址公园2号办公楼。
10、其它事宜:详见比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