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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及闲置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第三方机构评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22 标签: 西藏自治区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22
截止日期:2019.09.16
地 区:西藏自
内 容: ***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及闲置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第三方机构评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及闲置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第三方机构评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ZCG-XKSJ-FW-********),招标人为 ***财政局、***国资委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公告正文

林芝市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及闲置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第三方机构评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林芝市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及闲置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第三方机构评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ZCG-XKSJ-FW-20190008),招标人为 林芝市财政局、林芝市国资委 ,招标代理机构为 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针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 林芝市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评估服务入围。

2.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 1个,每个中标人的份额为100%。

2.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本项目采用折扣方式进行报价,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100%,供应商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2016年5月至今,无行政处罚记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政处罚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查询截图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未被西藏自治区或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列入黑名单(提供书面承诺)。(注:近三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以上相关信誉截图)。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3.5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下列有效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其服务范围与其资质证书核准的专业服务范围相一致:

(1)企业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企业是“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则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备案材料;

(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评估资格证书。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8月23日至2019年8月29日,每日09时00分至12时30分,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林芝市巴宜区林芝花园22栋1楼。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含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企业是“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则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5.4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1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注:请以对公账户将招标文件购买费汇至以下账号:

开户名: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学府支行

账号:310002761920002344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

16日16时00分,提交到林芝市天宇藏秘酒店3楼会议室。

6.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3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或者未按照合法渠道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3.4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zang.gov.cn)、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芝市财政局、林芝市国资委

地    址: 林芝市巴宜区滨河大道南段399号、林芝市巴宜区广福大道69号

联 系 人***

电    话:13658947751、13989948894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8号楼2单元2楼                 

邮编:850000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林芝市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及闲置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第三方机构评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ZCG-XKSJ-FW-20190008),招标人为 林芝市财政局、林芝市国资委 ,招标代理机构为 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针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 林芝市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评估服务入围。 2.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 1个,每个中标人的份额为100%。 2.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 本项目采用折扣方式进行报价,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100%,供应商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2016 年5月至今,无行政处罚记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政处罚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查询截图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未被西藏自治区或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列入黑名单(提供书面承诺)。(注:近三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以上相关信誉截图)。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3.5 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下列有效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其服务范围与其资质证书核准的专业服务范围相一致: (1)企业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企业是“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则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 (4)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备案材料; (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评估资格证书。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8月23日至2019年8月29日,每日09时00分至12时30分,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林芝市巴宜区林芝花园22栋1楼。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含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企业是“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则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5.4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1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注:请以对公账户将招标文件购买费汇至以下账号: 开户名: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学府支行 账号:3100027619200023442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 16日16时00分,提交到林芝市天宇藏秘酒店3楼会议室。 6.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3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或者未按照合法渠道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3.4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zang.gov.cn)、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芝市财政局、林芝市国资委 地    址: 林芝市巴宜区滨河大道南段399号、林芝市巴宜区广福大道69号 联 系 人:强巴次仁、王文晓        电    话:13658947751、13989948894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8号楼2单元2楼                  邮编:850000 联系人:蒋会会/易双双/钱欢 电话:18883993834 电子邮件:8586821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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