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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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12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省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乡基础设施项目原种场村道路硬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乡基础设施项目原种场村道路硬化工程 项目编号:STZB**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 |
关键词: | 道路 政府 路 |
黑龙江省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林甸县东兴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兴乡基础设施项目原种场村道路硬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兴乡基础设施项目原种场村道路硬化工程
项目编号:STZB19G07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林甸县东兴乡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东兴乡基础设施项目原种场村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ZB19G076)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东兴乡基础设施项目原种场村道路硬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138.518954万元;招标人为林甸县东兴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东兴乡基础设施项目原种场村道路硬化工程;
2、建设地点:东兴乡原种场村;
3、计划工期:2019年09月20日至2019年10月31日,共42日历天;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东兴乡基础设施项目原种场村道路硬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兴乡基础设施项目原种场村道路硬化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法人;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要求(无在岗项目):
3.1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并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招标文件获取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
5、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其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贿受贿行政裁定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受贿的行政裁定记录的不得投标;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颁布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08月23日09时00分到2019年08月2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携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等满足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招标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08月23日至2019年08月29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至16时00分,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五道街高新技术开发区31栋1层101室。
3、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五道街高新技术开发区31栋1层开标大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五道街高新技术开发区31栋1层开标大厅
七、其他
1、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2、本招标公告所表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由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林甸县东兴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甸县东兴乡人民政府
地 址:林甸县东兴乡乡直
联 系 人***
电 话:1804584135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五道街高新技术开发区31栋1层101室
联 系 人***
电 话:0451-55051122
电子邮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法人;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3、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要求(无在岗项目):3.1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并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2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招标文件获取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8.51895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23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五道街高新技术开发区31栋1层1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五道街高新技术开发区31栋1层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