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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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17 |
招标业主: | 南宁市水利局 |
招标代理: |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广西壮 |
内 容: | ***五塘镇沙江两山村、沙平村河段整治工程总承包保证金银行账号:**********************、开户名称:***公共**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共**交易中心小微支行; ***五塘镇沙江两山村、沙平村河段整治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鼎策ZB-****-*** |
兴宁区五塘镇沙江两山村、沙平村河段整治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鼎策ZB-2019-125)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兴宁区五塘镇沙江两山村、沙平村河段整治工程已由南宁市行政审批局以南审批农[2019]61号 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桂水规计【2019】9号文,南宁市水利局南水规计【2019】2号文已落实建设资金,招标人为南宁市兴宁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南宁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南水招标备案[2019]17号,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兴宁区五塘镇沙江两山村、沙平村河段整治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鼎策ZB-2019-125
建设地点: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
建设规模:本工程治理河段总长3.003公里,其中两山村河段治理河段总长1.943公里;沙平村河段治理河段长1.06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护岸总长5.205公里,新建排水涵管2座,下河步级22座,水尺6个。
本项目上限控制价为:924.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61.62万元,基本预备费44.02万元,勘察设计费12.40万元,其他费用6.46万元)。
招标范围: 主要施工范围为护岸工程的表土清理、土方开挖,一般土方回填,现浇砼挡墙施工,格宾石笼铺装、格宾网垫护坡及附属建筑物工程;设计范围为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2.2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3工期要求: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0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0年9月30日,计划工期366天(日历日);节点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30日内提交全部施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水利行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设计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由施工单位派出;另一联合体成员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工作,设计单位应具有水利行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2财务要求:最近三年(2016~2018年)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新设立的企业按实际发生提供)。如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递交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
(1)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牵头人(施工单位))(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河段(道)整治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2)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另一成员(设计单位))(指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以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有承担过河段(道)整治设计工作业绩(需附以下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合法的分包工程算业绩
√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业绩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项目总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
(3)施工负责人***
(4)施工技术负责人***
(5)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 构)颁发的质量检查员证,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
(6)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上述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4.其他要求
4.1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
4.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次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2日至2019年9月16日,由潜在投标人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使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详见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5.2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下载免费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及本项目相关材料等文件的操作指南”)。
5.3技术资料获取方式: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
6.1. 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9年9月6日17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
6.2. 其他事项
6.2.1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携带证件不全的,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2 招标人约定:2018年1月1日起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9年9月17日9时30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市兴宁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联系人***
电 话:0771-329077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滨湖路55号南湖国际广场6号楼402、404、504房
邮 编:530021
联 系 人***
电 话:0771-5766534
传 真:0771-5766404
招标人:南宁市兴宁区农业农村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19 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