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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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24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非网招]*** ****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 ****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 ***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同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关键词: | 设计 |
1. 招标条件
安义县 2019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 安义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同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义县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昌市安义县境内。
2.2 招标规模:本次招标规模约 1961.09 万元(其中 2019 年项目 716.48 万元、2020 年项目1244.61 万元),包含施工图阶段设计费 13 万元、施工和设备采购、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费用 1948.09 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 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2.4 标段划分:划为 1 个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标。
2.5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及以上。
2.6 计划工期:
(1) 计划设计工期:30 日历天。
(2) 计划施工工期:300 日历天。2019 年项目计划施工开始日期:2019 年10 月 28 日开工,
2019 年 12 月15 日完工,2020 年项目计划施工开始日期:2019 年10 月28日开工,2020 年 8月
22日竣工。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3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2015 新标准)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③、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了江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登记手续(以水利厅最新的名单为准)或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中(水利勘察设计企业和水利施工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
3.4 人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
②、施工负责人***
③、技术负责人***
④、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3.5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破产状态。
3.6 信誉要求:
投标人无被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3.7 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 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3.8 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设计企业,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同一集团所属的不同投标人,只允许一家参与本次投标(若同一集团所属的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参与投标的,则以递交标书签到时间最早的投标单位为有效投标人,其他参与的投标人标书不予受
理)。
4. 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至 2019 年 9 月 24 日。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9 月 24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安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合体各方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拟投入施工负责人***
7. 其它事项说明
7.1 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正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 号)关于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
7.3 在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
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 本次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 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安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义县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项目部联 系 人:钟先生
电 话:0791-8341505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新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15170691272
监督单位:安义县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招标办公室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