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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城街道十里社区2019年度非生活垃圾清运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22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通市招标 如皋市招标 工程招标招标 街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22
截止日期:2019.08.27
地 区:如皋市
内 容:如城街道十里社区****年度非生活垃圾清运拖拉机使用已经批准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如城街道十里社区 (*)工程规模:十里社区全年度拖拉机使用费用及人工工资 (*)结构类型:全年承包总费用为*****元(含税) (*)承包方式:十里
关键词: 工程招标 街
 
招标公告正文

如城街道十里社区2019年度非生活垃圾清运拖拉机使用已经批准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1.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十里社区

(2)工程规模:十里社区全年度拖拉机使用费用及人工工资
    (3)结构类型:全年承包总费用为87100元(含税)

(4)承包方式:十里村范围内指定地点1小时内机械到达并开始作业
    (5)工期要求:根据现场情况,服从村工作人员安排并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各项作业。于2019.9.1日—2020.8.31日一整年度。
    (6)质量要求:及时将非生活垃圾人工上车,确保垃圾池周边清洁,无乱堆乱放,拖运至指定地点。
    2.本招标公告共分壹个时间段(一整年度),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

(2)如为单位报名,则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本次招标的内容(超经营范围无效)

(3)如为个人报名,需提供相应的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并同时保证证件有效期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1)单位和个人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为便于工程推进和管理,单位项目经理和个人均需熟悉十里社区的田块的基本情况,报名时社区将初步进行资格审核;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单位的操作手所使用机械具备合格证、操作人员具有操作证;

(5)个人报名投标时需有使用机械具备的合格证及操作证;
    5.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需携带报名资料:单位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直接参加的除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单位需加盖公司印章。

(2)个人报名需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行驶证及车辆合格证复印件
开标时间:2019 年8月27日上午9点,地点:如城街道附属楼202会议室。
    6.投标保证金

请申请人于2019年8月26日下午5:00之前到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皋市大司马南路8号如皋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前面一楼)报名,报名时需交报名费200元(该费用不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未中标的办理手续退还保证金,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签约合同时自动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请缴至如皋农行海阳南路支行如皋市如城街道农村经济服务中心账户,账号为:10705301040005969,凭银行进账单原件到社区经管员处开票。
    7.报价方式及中标方式
    (1)投标人必须填写招标人统一制发的《如城街道十里社区2018年度非生活垃圾清运工程投标报价承诺书》,本标的最高限价为:87000元(综合单价含税开票价)。
    (2)评标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3家(含)以上的最低价中标。报价方式为一次性书面报价。如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将现场议标。
    8.工程结算办法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确定。

9.付款方式
一年期满无异议一次性付清。合同履约期间,中标人按照投标人的要求对本次招标区域内的非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清运,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方调遣使用,保证及时到达招标人指定的现场,如被社区检查发现有垃圾曝光点每次扣100元;被街道有关部门发现有曝光点每次扣150元;被市有关部门发现有曝光点每次扣200元。如中标方超过十次不服从招标人调遣,招标方有权终止协议,另聘请相关资质单位或个人实施清运。

10.安全责任及要求

(1)承包方在履约期间必须确保安全第一,凡在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负,与发包人无关。承包人应遵守安全施工等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工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机械作业手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人员必须缴纳意外保险不低于360元/年。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及施工人员上下班途中造成事故的相关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一律由承包人承担。

11、其他要求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清运。如组织的人员机械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招标人有权责令其退场并且不予计算相应的工时费。如有承包人不服从招标人指挥,不能及时清运垃圾,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已发生的工作量不予结算。

招标人:如皋市如城街道十里社区居委会

招标代理: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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