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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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8 |
地 区: | 昆明市 |
内 容: | *******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闲置铺面公开出租的公告 经*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公共**交易服务中心于****年*月** 日(星期 五)对闲置铺面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标的*:*******工业和信息化局闲置房屋位于石林*双龙商 |
石林彝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闲置铺面公开出租的公告
经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石林彝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于2019年8月30 日(星期 五)对闲置铺面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标的1:石林彝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闲置房屋位于石林县双龙商场(老气象局对面),共三间,其中:112号铺面,面积为24平方米;113号铺面,面积为21平方米;114号铺面,面积为21平方米。简装修,水电齐全、单独计量。房屋整体出租,标的起价为10.8万元/年。
标的2:石林县城阿诗玛南路216号(原乡镇企业局)111号铺面,面积为13平方米,水电齐全、单独计量。房屋整体出租,标的起价为3.6万元/年。
以上两个标的最终成交价为交易当天现场竞价的最高报价。
二、竞标时间:2019年 8 月 30 日上午10:00时;
三、竞标地点: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号开标厅(联系电话***
四、标的物所在地:石林县双龙商场(老气象局对面)和石林县城阿诗玛南路216号(原乡镇企业局)。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 28 日17时止。
六、对竞标人的要求:
1.承担办理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种证照,并承担年检费用,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承担商铺的装修、改造一切所需费用;
3.承担商铺耗用的水电费及经营所涉及到的各种税费。水电费凭水电计量表及出租方提供的单据,当月结清,否则停供水电;
4.若竞标人违反工商、卫生、消防等国家职能部门规定要求,因此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竞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5.承担竞标人单位职工的工资、福利、安全、劳动等责任;
6.遵守城市相关管理制度,服从出租方及相关部门的管理;
7.商品明码标价,必须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准确、字迹清晰,一货一价,摆放醒目、美观、简便易行;
8.确保经营区域范围的环境卫生整洁;
9.不得进行违法经营活动;
10.店内经营,不得超出承租面积;
11.若出现投诉,所有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2.按相关规定缴纳物管费及垃圾处置清运费;
13.进入公共交易平台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若违反以上要求,出租方可无条件收回商铺,租金不予退还。
七、出租年限及方式:租期为两年十个月,期满重新组织招租,重新招租时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房屋经业主书面同意后方可转租。
八、租金支付方式:投标结束10日内,由中标人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财务科办理交款手续,租金一年一付。
九、报名方式:法人凭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自然人凭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本次出租的标的共计2个,标的1: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贰仟元整),标的2: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700元(柒佰元整)。竞得标的者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全额退还,未竞得标的者,竞买保证金在竞价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十、报名地点: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十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 22 日至2019年8月 28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2019年 8 月 28 日下午17:00时后不再受理报名和保证金缴纳业务,此时间之后缴纳到账的竞买保证金为无效保证金。
十二、竞买保证金缴纳:
开户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石林支行
账 号:354011010000906164
缴纳方式:网银、电汇等。
十三、联系方式***
石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138888629356;0871-67796816 ,联系人***
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石林彝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