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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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中共******委宣传部因教学需要,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融媒体中心系统平台开发建设与采编器材设备采购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 |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宣传部因教学需要,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江阳区融媒体中心系统平台开发建设与采编器材设备采购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宣传部。
二、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久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预算:439万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19年 08 月 23 日至2019年 08 月 27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地址:***
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
邮编:646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江阳区财政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宣传部
2019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