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19.08.22招标公告 >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行业安全培训工作方案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行业安全培训工作方案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22 标签: 四川省招标 成都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22
截止日期:2019.08.30
地 区:成都市
内 容:***文化广电旅游局拟比选确定开展****年度***文化广电旅游行业安全培训工作采购项目服务提供方,现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本次比选工作的任务是选定具体实施****年度***文化广电旅游行业安全培训工作采购服务提供方。 (二)项目计划执
 
招标公告正文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拟比选确定开展2019年度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行业安全培训工作采购项目服务提供方,现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本次比选工作的任务是选定具体实施2019年度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行业安全培训工作采购服务提供方。

(二)项目计划执行时间:2019年9月—2020年9月。

二、比选内容

(一)培训方式

1.安全理论知识讲座

2.安全典型案例分析

3.现场考察学习

(二)培训对象

1.区(市)县文化广电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2.局直属单位

3.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

4.星级旅游饭店、绿色旅游饭店、文化主题旅游饭店、文化主题旅游客栈、旅游民宿、星级乡村酒店(农家乐)

5.旅行社

6.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

7.博物馆、纪念馆、剧院

8.文物保护单位

9.文化娱乐场所

10.广播电视机构

(四)培训主题

1.区(市)县文化广电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1)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宣讲;

(2)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培训;

(3)行业安全监管重点内容培训。

2.局直属单位

(1)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培训;

(2)消防、电气安全管理培训;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培训;

(4)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培训。

3.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

(1)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培训;

(2)旅游景区安全防护设施基本要求培训;

(3)夏季防汛、冬季防火专项培训;

(4)游乐设施管理安全培训;

(5)事故应急处置培训;

(6)食品安全培训。

4.星级旅游饭店、绿色旅游饭店、文化主题旅游饭店、文化主题旅游客栈、旅游民宿、星级乡村酒店(农家乐)

(1)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培训;

(2)酒店安全管理培训;

(3)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培训;

(4)事故应急处置培训;

(5)食品安全培训。

5.旅行社

(1)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培训;

(2)事故应急处置培训。

6.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

(1)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培训;

(2)重要公共建筑物消防安全培训;

(3)应急疏散培训。

7.博物馆、纪念馆、剧院

(1)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培训;

(2)重要公共建筑物消防安全培训;

(3)应急疏散培训。

8.文物保护单位

(1)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培训;

(2)重要公共建筑物消防安全培训;

(3)应急疏散培训。

9.文化娱乐场所

(1)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培训;

(2)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培训;

(3)消防、电气专项培训;

(4)应急疏散培训。

10.广播电视机构

(1)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培训;

(2)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培训;

(3)消防、电气专项培训;

(4)应急疏散培训。

(五)培训频次

1.区(市)县文化广电旅游行政管理部门3次/年;

2.局直属单位3次/年;

3.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2次/年;

4.星级旅游饭店、绿色旅游饭店、文化主题旅游饭店、文化主题旅游客栈、旅游民宿、星级乡村酒店(农家乐)2次/年;

5.旅行社2次/年;

6.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2次/年;

7.博物馆、纪念馆、剧院2次/年;

8.文物保护单位2次/年;

9.文化娱乐场所2次/年;

10.广播电视机构2次/年。

三、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四、比选资格预审

(一)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19年8月28日17:00前到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蜀锦路59号)2号楼19楼21909室提交资格预审材料。资格预审材料包括:

1. 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直接参与比选的可以不提供);

2. 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3. 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

4. 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16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16或2017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8.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9. 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10.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 参与比选的公司及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

以上2-11项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资格预审通过后我局将电话通知比选单位领取比选文件。

五、比选流程

(一)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需编制比选申请书,于2019年8月29日17:00前提交到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蜀锦路59号)2号楼19楼21909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比选申请书包括:

1.比选申请书目录。

2.参与比选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包括:参选企业基本情况(简介);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项目承办人简历表。

3.报价,包括:报价一览表,分项费用明细表。

4.详细方案,包括:服务(实施)方案(含详细的分阶段实施计划);人员支持和服务内容承诺书;2017年至今在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有同等证明力的文件)。

(二)本次比选将召开比选会,届时除提交比选申请书外,各参选单位还应派员出席比选会,进行现场答辩。我局将组成比选小组,由比选小组根据参选单位答辩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结果于比选会结束(1日)后公布。

(三)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时间:2019年8月30日09:00时;

比选地点: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蜀锦路59号)2号楼19楼21910室

六、参与比选单位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无论结果如何,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费用。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笔费用。

(三)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将资格性文件、报价文件分别密封装订。

(四)比选申请书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五)比选申请书应准备正本1套,副本2套,每套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六)本次比选活动有三家以上公司通过资格预审参与比选会方为有效。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比选申请书,将作无效处理。

1.比选申请书未密封;

2.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3.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比选申请书逾期送达。

(八)比选再现无效或其他变更情况时,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将通过成都旅游政务网通知。

七、比选人的相关信息

比选人: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61887266

 

附件:承诺函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19年7月29日


 

附件:

承诺函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