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2 |
---|---|
截止日期: | 2019.08.27 |
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发布时间:****年*月**日 *.招标条件 本项目***横江公园鳌广场护栏维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城*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招标人为***城*管理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关键词: | 广场 公园 |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休宁县横江公园鳌广场护栏维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休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休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2.1项目地点:休宁县海阳镇
2.2控制价:285291.08元
2.3工期:30日历天
2.2窗体顶端
2.3建设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为《休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小型项目交易用户登记库》内具备以上资质的企业(a值和c值以市政公用工程标准计算)。
3.2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4.1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一阶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符合投标的企业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至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200元,无论中标与否概不退还。投标人随时关注休宁县人民政府网-部门信息公开-休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标采购栏答疑,在规定时间参加投标。
5.1第一阶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8月27 日15时00分,地点为休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3楼党组会议室。投标文件需密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第一阶段投标报价递交人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代表自行递交,需出示身份证。
招标人:休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
邮编: 245400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245400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