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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网站迁移整合和改版开发建设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21 标签: 福建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21
截止日期:2019.08.21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 **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招标公告正文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同安区政务信息中心

乙方:福建拓尔通软件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12]GWCG[GK]2019021的厦门市同安区网站迁移整合和改版开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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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020299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2 国内 144400 288800 拓尔通 拓尔通完全满足招标要求,按要求开发
合计: 2888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捌仟捌佰元整(¥288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付使用;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政府政务信息中心;

4.3交付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系统完成上线后,甲乙双方组织验收,验收依据为合同技术内容。在验收前5个工作日,乙方必须提交给甲方完整的验收方案、验收文档清单和验收结果记录。乙方应负责将本项目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甲方。如乙方提交验收申请满一个月,仍未召开验收会议,视为验收通过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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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30 合同签订后20天内支付合同款30%
2 70 验收成功后20天内支付合同款70%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19年8月20日—2022年8月19日。

10、违约责任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完成厦门市同安区网站迁移整合和改版开发建设相关技术内容,并上线运行。 2.技术内容: 2.1.网站实施设置:在项目建设中,需要完成网站一二三各级栏目的建立设置和相关配置。 需要与区网站管理人员协调规划,合理设计区网站各栏目的维护任务分解,并对区网站维护人员的用户权限进行分配。 网站生成页面后的页面发布、服务器相关部署,前台调试测试和站点域名重新配置指向等。 2.2.网站历史数据迁移开发:网站纳入市政府统一平台建设后,需要将旧网站的历史数据迁移到统一平台中。迁移的数据要包含网站的各类数据,包括:信息公开(包含部门、街镇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上办事、互动交流等数据。数据迁移信息字段要完整,普通信息要包含信息标题、副标题、正文、时间、作者、来源、关键词等,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还需要包含索引号、文号、发文时间、发布机构等,同时包含信息的图片、文件附件等不丢失。 2.3.在线办事功能定制开发:网站在线办事的功能需要与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结合,方便快捷地为用户提供服务,结合省网办资源为办事事项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在线申报、在线咨询、在线查询等不同深度的服务。通过接口实现省网办事大厅数据查询。 2.4.互动交流功能定制开发:需要融合12345政务服务平台接口,统一受理公众的咨询、投诉、建议、举报等活动。根据所提供的12345服务平台API接口技术文档,在门户网站上实现数据的嵌入,具体功能的开发按照所提供的接口进行实现: (1)在区政府网站首页上实现区本级12345系统5-10条最新诉求件(诉求编码、诉求类别、诉求标题、诉求分类、诉求日期)的展示。 (2)在区政府网站相关栏目中,展示相关本级12345系统所有诉求件(可翻页浏览),展示内容包括:诉求编号、诉求类别、诉求类型、诉求标题处理情况、批示情况、来源。 (3)展示本月、本年、全部的收件、办结数量统计。 (4)按照类别分类查看功能,按照系统提供的类别进行分类查看。 (5)诉求件查询功能,提供按照流水号查询、按照时间查询、按照关键字查询等功能。 (6)实现通过区政府网站的页面,直接将区级诉求件提交到12345政务服务平台。 2.5.网站改版界面设计开发:对同安区政府网站首页和各级栏目版面重新进行美工设计开发,形成各级页面设计稿。并对各设计稿进行切割成HTML页面,并进行CSS定义、相关动画效果设计。 2.6.网站改版实施开发:需要根据新的栏目在后台进行一二三各级栏目设立。并结合美工设计的新页面,进行所有模板代码的编写,需要重新调整制作成网站各级栏目的页面模板,数据整合、功能测试、上线试运行等工作。对区网站维护人员的用户权限进行分配。网站生成页面后的页面发布、服务器相关部署,前台调试测试和站点域名重新配置指向等。 2.7.手机网站开发:手机网站的内容来源于普通网站,达到信息共享的目的,减轻网站管理人员录入信息的工作量。需要根据手机网站的比例页面开发制作相应的模板,处理对应栏目的历史数据,完成手机网站的发布。 2.8.智能搜索功能开发:基于市政府的全文检索系统,开发相关智能搜索功能。网站智能检索库的使用应保证快速、准确、全面,检索系统所检索的数据包含所有网站群中发布的信息、新闻、公告等。 2.9.内容保障智能提醒开发:开发内容保障智能提醒相关功能,来完成对网站群内容保障智能监测和自动提醒,当更新率低于预设值时可自动发送手机短信或者邮件提醒编辑人员更新内容。 2.10.网站重点信息可视化服务:开发内容保障智能提醒相关功能,来完成对网站群内容保障智能监测和自动提醒,当更新率低于预设值时可自动发送手机短信或者邮件提醒编辑人员更新内容。 2.11.区委区政府信息报送平台升级:清理归档原信息报送平台的数据,按照最新机构改革的单位架构搭建新平台,主要完成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投稿、采稿和数据统计功能,解决过多历史数据导致平台运行缓慢和功能不够完善等问题。 2.12.流量分析系统开发:可通过SAAS云的方式给网站中各个站点进行调用页面分析能够按实时、天、月、年等时段综合分析可以提供任意自选时间段的栏目和文章内容的排行功能。能够与网站群管理系统进行深度对接,自动匹配网站后台的栏目节点数据,查看统计网站各栏目的信息更新发布情况及访问量情况。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计划内容:第一阶段进行需求调研;第二阶段进行系统开发建设。 2. 第一阶段目标:提供建设需求方案;第二阶段目标: 实施项目各项内容;第三阶段目标:系统功能测试及正式运行。 第三条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 需求调研5天; 2. 功能开发实现20天; 3. 功能测试、系统上线5天。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开发设计时需要的相关资料文档。 2.提供时间和方式: 根据乙方需求提供电子文档。 3.其他协作事项: 协助乙方完成需求调研及培训安排。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销毁。 第五条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 人民币贰拾捌万捌仟捌佰元整(¥288,800.00) 。 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分期(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30% ,即人民币捌万陆仟陆佰肆拾元整(¥86,640.00)。 (2)项目正式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70% ,即人民币贰拾万贰仟壹佰陆拾元整(¥202,160.00)。 乙方开票相关信息为:名称:福建拓尔通软件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农行厦门市莲前支行40386001040015515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 无 的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 第六条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 自主支配 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权以 无 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无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 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无 。 乙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 无 。 第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 无。 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 无 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 无 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 无 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乙方提供的相关开发文档和代码(第三方平台和软件除外) 。 2.涉密人员范围: 项目负责人、系统管理维护人员。 3.保密期限:2019年8月20日—2022年8月19日。 4.泄密责任: 承担因泄密引起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 乙方: 1. 保密内容(包括国家秘密和技术信息): 甲方的内部信息、渉密信息、涉密设备、专业软件及业务系统的相关信息和其它内部及涉密事项 。 2.涉密人员范围: 项目负责人、系统开发人员、集成工程师; 。 3.保密期限:2019年8月20日—2022年8月19日。 4.泄密责任: 承担因泄密引起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相关设计页面PSD一份,开发完成的网站可执行程序一份,以电子文档形式刻录光盘交付。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根据第三条约定的进度计划分步骤完成并在甲方指定地点交付系统开发成果。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系统完成上线后,甲乙双方组织验收,验收依据为合同技术内容。在验收前5个工作日,乙方必须提交给甲方完整的验收方案、验收文档清单和验收结果记录。乙方应负责将本项目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甲方。如乙方提交验收申请满一个月,仍未召开验收会议,视为验收通过 。 第十四条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双方所有 。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双方所有。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双方所有。 (3) 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双方所有。 双方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本项目形成的研究开发成果,双方享有知识产权。 第十六条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 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七条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八条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 乙(甲、乙、双)方所有。 第十九条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乙方承诺承担系统涉及的系统安装、部署、项目组织协调管理等系统集成工作。乙方提供一年的免费售后服务,保证系统能够正常的运行。乙方针对所开发的系统,提供相关操作人员、系统管理员的培训。 2:地点和方式: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技术服务和培训。 3.费用及支付方式: 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 。 第二十条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 乙 方违反本合同第 十二 条约定,应当每延期1个工作日,同意甲方扣除项目总金额的1% 。 2. 甲 方违反本合同第 四 条约定,本合同项目开发进度顺延。 第二十一条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 甲 (甲、乙、双)方享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无 。 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乙 (甲、乙、双)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无 。 第二十二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庄元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李威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确定需求和开发方案 2. 监督和掌握研发进度 3. 项目组织协调管理 4. 协调合同的执行实施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贰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

 

甲方: 厦门市同安区政务信息中心 乙方: 福建拓尔通软件有限公司
住所: 厦门市同安区银湖中路1号 住所: 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47号601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委托代理人:
庄元
委托代理人:
李威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农行厦门市莲前支行
账号: 账号: 386001040015515

签订地点:厦门市

签订日期:2019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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