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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屏保障性住房土方工程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21 标签: 湖南省招标 郴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21
截止日期:2019.09.03
招标代理: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区:郴州市
内 容:公告预览 晋屏保障性住房土方工程项目谈判公告 晋屏保障性住房土方工程项目(计划采购编号:嘉财采计【****】**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SHIJI-****-H****)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
 
招标公告正文
公告预览

晋屏保障性住房土方工程项目谈判公告

晋屏保障性住房土方工程项目(计划采购编号:嘉财采计【2019】52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SHIJI-2019-H0010)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晋屏保障性住房土方工程项目

2、计划采购编号:嘉财采计【2019】52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SHIJI-2019-H0010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

1

晋屏保障性住房土方工程项目

一项

¥1393746.8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2.1.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湖南省外企业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2.1.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19年2月-7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是五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2.1.3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1.4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2.1.5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者银行资信证明);

2.1.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

2.2.3、技术负责人***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1 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和《谈判通知回复确认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3.2 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3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湖南省外企业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4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2月-7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是五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3.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3.6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者银行资信证明);

3.7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8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

3.9技术负责人***

注:以上证明材料第3.1项和3.2项需带加盖公章的原件留原件,其他项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谈判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一份证明材料及说明并装订成册。

2、供应商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8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青年大道西三马国际名车5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谈判文件售价:400元 /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3 日10时00分停止提交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9年9月3日10时00分。

3、开标地点: 郴州市嘉禾县国土资源局一楼会议室 。逾期未送达指点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谈判通知后,请于201982817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嘉禾县房产管理局      

地    址:嘉禾县珠泉镇珠泉东路27号

联 系 人***

电    话:18711559269

采购代理机构: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15675678731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谈判通知》[                  (项目名称),计划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谈判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谈判通知回复确认函

致                  (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谈判通知已收悉,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      (计划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现就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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