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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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02 |
地 区: | 连云港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特殊教育中心新校区建设工程生活服务楼-浴室装饰装修己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己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特殊教育中心,现委托**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特殊教育中心新校区建设工程生活 |
关键词: | 装修 施工招标 装饰 施工招标 校区 教育 |
一、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特殊教育中心新校区建设工程生活服务楼-浴室装饰装修己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己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连云港市特殊教育中心,现委托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连云港市特殊教育中心新校区建设工程生活服务楼-浴室装饰装修;
2、工程地点:连云港市特殊教育中心;
3、招标范围:连云港市特殊教育中心新校区建设工程生活服务楼-浴室装饰装修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6、招标控制价:26.13305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的条件,招标人不接收招标过程中针对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报名、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在投标时,承诺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品牌,投标人品牌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瓷砖(包含墙砖、地砖)品牌:王者、东鹏、顺辉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获取方式: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2019年1月-2019年6月)。以上材料均须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地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2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连云港市苍梧路23号连云港市教育局209室,现场书面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9月2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苍梧路23号连云港市教育局209室。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其他
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从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特殊教育中心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连云港市特殊教育中心
2019.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