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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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9 |
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五中北二期棚改(**村)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 ********AHSL****。 二、招标单位:**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北方公司。 三、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安全标准化防护设施采购与安装,招标控制价壹佰肆拾伍万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
一、项目名称:五中北二期棚改(城中村)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 20190818AHSL0459 。
二、招标单位: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北方公司。
1、采购内容:安全标准化防护设施采购与安装,招标控制价 壹佰肆拾伍 万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 13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 具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
2、具有招标采购产品生产(或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类似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6年8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单项中标或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贰份 ;
4、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及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不合格供方投标无效。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6、其它要求:
6.1、在以往政府采购及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同时不得被列为公司年度评价不及格的单位及个人。
6.2、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若发现立即取消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6.3、中标后不得将合同约定的主要责任和义务转移给第三方,一经发现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承担发包方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
五、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索取招标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至 2019 年 8 月 23 日自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需于投标前采用转账方式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不退,如需要,提供收据)。下载须知如下:
1.下载网址:http://www.cahsl.com,登陆后进入“招标平台”模块的“招标文件下载”版面下载。
2.下载步骤:①点“下载”键;②阅读“招标文件下载须知”并同意;③填写报名信息;④下载招标文件。
3.下载说明:
①下载人必须真实填写报名信息,无报名信息或投标单位名称与下载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或投标无效。
② 如有招标答疑及补遗,招标人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本平台发布,请投标人自行及时下载,未下载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费用转账凭证要求,“转账单附言”栏目中注明“20190818AHSL0459 招标文件费”字样。 转账账户如下: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户 名: 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账 号:4200 2232 1920 0244 414
七: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万 元(¥:20000; )。
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以下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按投标截止时间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转账账户如下: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户 名: 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账 号:4200 2232 1920 0244 414
投标人转账时,必须在“转账单附言”栏目中注明“20190818AHSL0459投标保证金”字样。因投标人未备注或错误备注招标编号而导致不能及时查验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
1、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9 年 8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求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吉大科技园孵化大厦16楼安徽水利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北方公司
地址:***
联系人: 杨工 ,电话:***
2、招标部门: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北方公司
地址:***
联系人: 陈工 ,电话:***
3、廉政监督和投诉举报: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参与过程中,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现象,可在开标截止时间2日前向招标部门提出书面质疑。如对质疑答复不满,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12小时将书面投诉材料送达至:
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
电话:***
十、其他事项(若有)
1、投标人需书面明确与招标人业务对接具体人员信息,确保按招标人要求能顺利实现。若不能满足现场生产需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投标人增加相关人员。
2、《采购清单》数量为合同交货总量,根据招标人生产实际需要,投标人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分批交付。投标人应准备好充足的货源,满足招标人生产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