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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车辆段工程项目监理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21 标签: 吉林省招标 轨道交通招标 监理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21
截止日期:2019.09.18
地 区:吉林省
内 容:***城*轨道交通*号线工程车辆段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AFJL-DL-********-*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轨道交通*号线工程项目已由(吉发改审批【****】***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资金落实
关键词: 轨道交通 监理
 
招标公告正文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车辆段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AFJL-DL-20190867-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项目已由(吉发改审批【2019】12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车辆段工程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车辆段工程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

2.4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5计划工期:2019年9月30日至2024年6月30日。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7建设规模:长春市轨道交通6号线为连接城市南部的东西向填充线,功能为中心城区南部的联络线。线路串联了西部新城、南部新城和净月团。线路起于长春西部新城小开源堡,在2号线双丰站东侧设置6号线双丰站,经长春西站,沿飞跃路、芳草街、华远路、福祉大路、生态大街、天普路、永顺路敷设,终点为长影世纪城,总体走向为西至东方向。项目线路正线全长29.57公里,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22座,其中换乘站9座;设置吴家店车辆段1座,西湖停车场1座(与2号线西湖车辆段共址)。

2.8本次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车辆段的管线迁改工程、除工艺设备及西湖停车场已完工程外的全部工程(含市政管网接入)以及相关附属工程等施工、安装、调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竣工验收、试运行、载客试运营、工程最终验收和质保期等全过程的监理服务,以上监理工作包括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另外,还要配合项目后期的审计工作,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监理,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吴家店车辆段包括吴家店车辆段附属工程、运用库工程30845.97平方米、联合检修库工程34537.75平方米、综合办公楼工程11055.25平方米,综合维修中心工程13212.33平方米、物资总库工程4814.47平方米、食宿楼工程5426.03平方米、工程车库、材料棚工程1170.92平方米、内燃机车库工程1169.77平方米、门卫1工程41.58平方米、门卫2工程41.58平方米、门卫3工程41.58平方米、废水处理站工程522.44平方米、消防生活水池及泵房工程925.44平方米、燃气锅炉房工程473.14平方米、杂品库工程101.2平方米、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工程418.3平方米、轮对检测棚工程95.2平方米、垃圾中转站工程192平方米。

2.9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即1标段。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近五年(2014年至今)完成过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类似项目监理业绩至少各一项,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时须携带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分工符合各成员方资质要求)。

    3.3 监理人员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2014年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似项目业绩,并担任总监。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9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10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

    3.11(1)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养老保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市政务中心b区二楼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携带下列资料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联合体所有成员的公章及法人章);

    (6)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职称证复印件;

    (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外阜企业提供);

    (8)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名义投标)原件;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须持《现场投标报名确认单》以及报名时上述证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份(如为联合体投标,上述要求的材料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37栋405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执行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处

    联系方式***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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