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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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th,td {border:*px solid #DDD;padding: *px **px;} 一、 招标项目编号:GK****-*** 二、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 春秋战训帽 * ** |
一、 招标项目编号:GK2019-059
二、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春秋战训帽 | 1 | 1577300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
2 | 作训鞋(2018款夏季) | 1 | 2278700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
3 | 大帽徽 | 1 | 1593900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
4 | 2018款单皮鞋 | 1 | 1764600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09-12 11:00:00
五、投标地址:***
六、 开标时间:2019-09-12 11:00:00
七、 开标地址:***
八、 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九、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采购人名称:新疆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