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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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9 |
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服务采购概况与招标范围 *. 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主要为****年**钻井公司融页*井钻前工程施工,服务内容主要包含:钻前工程。 根据**钻井公司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服务采购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主要为2018年江苏钻井公司融页1井钻前工程施工,服务内容主要包含:钻前工程。
根据江苏钻井公司作业的需求,结合工作量以及融页1井的实际情况,需要对融页1井钻前工程进行招标,以保障生产,公司决定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为:融页1井钻前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 共划分1个标段
第1标段:融页1井钻前工程施工。
实施地点:柳州市融安县。
2. 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
3. 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项目编号为HDGCZBJS20190025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本企业黑名单成员拒绝参加投标。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服务能力达到标准如下:
(1)具有相应标段技术服务能力。
(2)需拥有经验丰富的现场技术服务人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2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 时,在江苏钻井公司生产市场部607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相关资质文件、投标报名登记表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29日9:00时 (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华东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钻井公司主楼一楼会议室。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书面版)。
七、开标
1. 开标时间:2019年8月29日9:00时(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 开标地点:江苏钻井公司主楼一楼会议室;
3. 招标人:中国石化集团华东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钻井公司
4.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甘棠路101号
5. 联系人:陈秀玲 邮箱: cheniul.oshd@sinopec.com 办公室电话:***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招标文件其他章节与本表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内容 |
1.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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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项目名称:融页1井钻前工程 |
1.2 |
招标人名称:中国石化集团华东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钻井公司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江苏钻井公司 邮 编: 225261 投标报名联系人*** 电子邮件*** 纪检部门联系方式:江苏钻井公司纪检审计部 联系人*** 电话:*** |
*** | 踏勘现场:不组织 |
1.4 |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
2.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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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本次招标提供书面或电子版招标文件。 |
2.2 |
招标文件用中文编写。 |
2.3 |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应在投标截止期7个工作日以前一次性全部提出。 |
2.4 |
标底:有,不公开 |
3. 投标文件的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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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
3.2 |
正本数目:1份,副本数目:4份,电子版(正本扫描):1份 投标文件装订:按照招标文件采用无线胶黏装订方式装订(不得带有金属物和塑料)。 页码编辑要求:从封面开始插入页码,并连续编页(空白页除外)。 |
3.3 |
投标货币:人民币。 |
3.4 |
1.投标保证金形式:此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此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3.5 |
偏离:只允许正偏离。 |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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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
4.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
4.3 |
递交标书地址:*** |
*** | 如果放弃投标,务必在投标截止日期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弃标函或弃标函的扫描件发电子邮件*** |
*** | |
5.1 |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
5.2 |
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钻井公司主楼一楼会议室 |
6.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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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招标人拥有本套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