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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19-4486]从化区温泉镇温泉岭南文化公园安置区设计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20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设计招标 公园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20
截止日期:2019.09.19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 *.* 招标目的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区**镇**岭南文化公园安置区设计。
关键词: 设计 公园
 
招标公告正文

 

 

 

 

1.1   招标目的

 

 

 

 

1.1.1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项目概况

 

 

 

 

1.2.1工程名称:从化区温泉镇温泉岭南文化公园安置区设计。

 

1.2.2工程位置:从化区温泉镇温泉岭南文化公园东侧地块。

 

1.2.3工程范围:安置区总建筑面积约15470平方米(含地上住宅、地下停车库及配套用房),最高建筑高度30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899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安置住宅(建筑面积8990平方米,约114套),住宅标准层层高为3.0米;2.地下停车库(共150个停车位,含地下人防450平米)及配套用房(含配电房、水泵房、垃圾收集站等)6480平方米等(人防面积以人防办复核面积为准);3.用地红线内的道路、室外广场、绿化工程等室外工程;4.红线内给排水、电力、电讯、燃气、消防等配套设施。

 

1.2.4规划用地文件:/。

 

1.2.5项目批准文件:从府办函〔2019〕532号。

 

1.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7投资总额:人民币7946.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6337.34万元;

 

1.2.8  招标内容:完成本立项(含可研)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两个项目设计方案(中标单位在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配合相关服务单位编制项目建设方案,规划设计(包括提供现场公示图纸)、方案设计(深化设计,包括提供现场公示图纸)、初步设计及概算(概算不超过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工程投资估算总额,且不低于投资估算总额90%)、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修、结构、钢结构、基坑支护、室内及室外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周边道路及广场、绿色建筑、节能设计、园林绿化、与市政供电供水衔接的设计工作等、管线综合规划等)、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绿色建筑设计(不低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二星级绿色居住建筑标准)审查备案、节能设计审查备案、海绵城市设计以及专业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概算不超过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工程投资估算总额,且不低于投资估算总额90%)、现场指导与监督、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出具设计变更,补充设计图纸等、及时处理现场设计问题、协助和配合施工单位完成工程竣工图(汇总所有设计变更)及相关配套设计服务(包括不限于修详通、报建通、竣工通)质量保修等项目全过程的设计服务;编制设计部分的竣工资料并负责竣工资料的审核盖章确认工作;配合各设计阶段审查和协助报批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规划报建、建筑方案报建、消防报建、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项报批报建工作);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20年6月,竣工日期为2021年9月。

 

 

 

 

1.3前期服务机构

 

 

 

 

1.3.1机构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8条。

 

1.4.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4.3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1)、(2)项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2)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1)(2)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具备第(1)项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且联合体不能超过两个单位。联合体双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填写。

 

1.4.4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5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

 

1.4.6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7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

 

1.4.8信誉要求:

 

①未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②未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注释] 招标人可以对申请人的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况予以评审。

 

 

 

 

1.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9月19日0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5.2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9月19日08时30分,截止时间:2019年9月19日09时30分。

 

1.5.3 开标时间:2019年9月19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2开标室。

 

1.5.3.1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联合体的需提交)。

 

注: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上述资料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1.5.3.2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合同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3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1.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1.5.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1.6现场考察

 

 

 

 

1.6.1集合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集合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7费用

 

 

 

 

1.7.1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02.1万元。

 

1.7.2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项目建设方案批复的估算,也不得超过立项批复文件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立项批文的总投资。工程费用限额:6337.34万元。

 

1.7.3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

 

 

 

 

1.8工期

 

 

 

 

1.8.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设计方案(2个方案)提交讨论及比选分析并配合相关服务单位开展项目建设方案编制,经业主单位审核确认设计方案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设计方案深化(含修规配合工作、工程估算、三维数据模型等)并提交规划报建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完成设计方案审查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各专业报建图(含概算),规划许可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3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设计期间,设计人如有恶意拖延工期的情况,招标人有权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1.9其他事项

 

 

 

 

1.9.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9.2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

 

1.9.3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1.9.7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9.8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9.9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半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中标后无特别原因未按时签订合同的。

 

 

 

 

 

 

1.10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7932215

 

1.10.4 传真号码:020-87906831 

 

1.10.5 电子邮箱***

 

 

 

 

1.11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1.11.3 电话(手机)号码:周工、单工,020-83548187

 

1.11.4 传真号码:020-83546050

 

1.11.5电子邮箱***

 

 

 

 

1.12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1.12.3 电话(手机)号码:020-87965536 

 

1.12.4 传真号码:020-87965536

 

1.12.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1.13.3 电话号码:020-37908635

 

1.13.4 传真号码:020-37908632 

 

 

 

 

1.14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

 

1.14.1 名称:广州市从化区监察委员会

 

1.14.2 投诉电话:***

 

1.14.3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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