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瓯市吉阳镇圭历村农村幸福院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瓯市吉阳镇圭历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建瓯市吉阳镇圭历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工程建设地点: 建瓯市吉阳镇圭历村;
2. 工程建设规模: 投资约人民币357445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预算清单) ;
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57445元;
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3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6. 标段划分(如果有):/;
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且是2019年第三季度建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预选承包商名录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7. 其他资格要求: / 。
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0日8 时30分至2019年8月24日17时30 分到建瓯市水西路新叶村4号楼1203室(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本招标文件的材料费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和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8月29日10:00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现场提交,未中标单位现场退还保证金 。
6.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月29日10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建瓯市吉阳镇政府四楼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取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oztb.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瓯市吉阳镇圭历村民委员会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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