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安全环保中心正式电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安全环保中心正式电施工,包含但不局限于安全环保管理中心正式电进线柜、变压器、出线柜、电气元器件、电缆沟、电缆通道、电缆等内容的施工及安装,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具备所投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2.2 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2.4投标单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 凡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于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22日,到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http://zb.fygroup.com/注册获取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报名。
3.2报名时提供下列资料供资格审查: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70%,交工验收满一年并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5%,交工验收满两年付至审计价款的100%。(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退还及注意事项
5.1投标保证金额度:70000元;
5.2提交时间:开标前一日下午17:00前。
5.3缴纳要求: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到达账户,并承担其未能及时到帐的后果。不交纳投标保证金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5.4 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招商银行连云港分行
帐 号:518900016410802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应注明: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安全环保中心正式电施工投标保证金。
5.5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其投标。
5.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开标时携带退还保证金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退还保证金时间为每周三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退保证金地址统一为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718。
5.7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围串标行为经查属实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谈判时间及地点
6.1 时间:2019年8月23日11:30
6.2 地点: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404室
7.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连云港石化产业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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