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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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根据**省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要求,我院现对****年*月*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职职工补发“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为每月**元/人,暂补发至****年度,以入职之月算起(来院后生育二胎的职工不给予补发)。现对符合规定的职工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如未登记或信息错误,请在*月 |
根据安徽省和阜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要求,我院现对2016年1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职职工补发“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为每月20元/人,暂补发至2018年度,以入职之月算起(来院后生育二胎的职工不给予补发)。现对符合规定的职工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如未登记或信息错误,请在8月23日前至行政楼三楼党委部办公室登记、修改信息。
联系电话***
附件:我院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名单
党委工作部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