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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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招标单位(公章) ******新桥镇城*长效管理办公室 项目名称 新桥镇****年垃圾分类宣传亭建造 招标内容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估算价 约**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投标建造师要求 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 评标办法 详见附件四 公告时间 ** |
招标单位(公章) |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城市长效管理办公室 |
项目名称 |
新桥镇2019年垃圾分类宣传亭建造 |
招标内容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
项目估算价 |
约81万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投标建造师要求 |
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 |
评标办法 |
详见附件四 |
公告时间 |
2019年8月20日—2019年8月22日 |
投标、开标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建管站317会议室 |
投标、开标时间 |
2019年8月29日下午13:30 |
代理、联系电话 |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 |
报名所需携带资料 |
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原件一份,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需填写完整,加盖公章、法人章并法人签字(格式见附件) |
附件一:
资格审查的相关资料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资料原件
(1)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二);
(2)投标函(详见附件三);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6)投标建造师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缴纳时间为2019年5月至2019年7月连续三个月;
(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投标建造师人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8)投标保证金缴款回单。
特别提醒:
(1)所有资格后审资料需提供原件及二份有效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2)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后审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3)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4)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5)投标建造师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查询无在建工程;
(6)投标单位及注册建造师必须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并通过审核。未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未通过审核的均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7)投标人或投标建造师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具体按照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执行。
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2019年8月20日—2019年8月22日(工作日,9:00—11:30,13:30-17:00)至招标代理处(常州市龙江中路96号5楼综合办)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所有资料费用合计300元/份。
3、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他报名条件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到账,作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
2、投标保证金递交的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
户名: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账号:80500188000081420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桥支行
(2)、投标保证金金额:
每单位每标段人民币 16000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转账方式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解进到保证金账户。
(3)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用途栏注明工程名称。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至缴纳账户。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缴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其他按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建[2012]211号和常建[2014]100号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四:
评标办法
本工程只对经过资格审查后且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效投标文件进入评审,采用单因素评标法,以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一、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813746.21元。超过招标控制价或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投标报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 1%扣 0.4、0.5、0.6 分(不足 1%按内插法,按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具体扣分值及 K 值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
注:1. 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有效投标文件不足7家,则全部参与计算平均值;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定标
以上得分汇总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则选择其中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当场按签到顺序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注意事项:
1、一旦发现中标候选单位的投标建造师已有在建或已另有工程中标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2、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 将依法进行处理 ,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工程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