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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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3 |
地 区: | 株洲市 |
内 容: | 公告预览 ***太阳支流黑臭水体整治工程设计项目谈判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太阳支流黑臭水体整治工程设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株荷财采计[****]******,委托代理编号:HXCG-HN-******项目进行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 |
关键词: | 设计 |
荷塘区太阳支流黑臭水体整治工程设计项目谈判公告
株洲市荷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荷塘区太阳支流黑臭水体整治工程设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株荷财采计[2019]000062,委托代理编号:HXCG-HN-190821项目进行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荷塘区太阳支流黑臭水体整治工程设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株荷财采计[2019]000062
3、联系电话***
4、采购预算:558100元
5、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名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1 |
C1003-工程设计服务 |
工程设计服务 |
1 |
项 |
558100 |
6000 |
6、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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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区太阳支流黑臭水体整治工程设计项目 |
详见谈判文件 |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及有关技术规定。 |
①本项目设计工期为:50天 ②付款方式: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
(3)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4)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购(2017)2号)精神,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则视同持有该三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6000元。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要求列清明细表(格式见附件1),所有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 17 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为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华晨金茂尚都A座503)(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六、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株洲市荷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电 话:0731-28428501
地 址:株洲市荷塘区金科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0731-28896978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华晨金茂尚都A座503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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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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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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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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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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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提交人签字:
接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