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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指挥监控中心湖南省水上交通渡口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继续采用租赁模式购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19 标签: 湖南省招标 租赁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19
截止日期:2019.09.04
地 区:湖南省
内 容:更正公告预览 **省水上交通安全指挥监控中心**省水上交通渡口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继续采用租赁模式购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水上交通渡口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继续采用租赁模式购买服务 三、首次公告日期:***
关键词: 租赁
 
招标公告正文
更正公告预览 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指挥监控中心湖南省水上交通渡口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继续采用租赁模式购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9]006626号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水上交通渡口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继续采用租赁模式购买服务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7月25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19年08月16日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4日 09:00
四、更正内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

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9年08月16日 09:00

第一次更正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9日 09:00

延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4日 09:00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

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08月16日 09:00

第一次更正后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9日 09:00

延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4日 09:00

 

3、第二章第1.2.2款评标因素和标准:

原评分因素和标准内容: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43分)

主要人员

18分

项目总负责人***

投标人派1名项目总负责人***

市州项目负责人

(7分)

投标人对各市州派1名稳定的项目负责人***

***

投标人的技术团队:

1、具有HCIE或CCIE 网络认证1人(含)以上的计2 分;具有HCIP或CCNP网络认证1人(含)以上的计1 分;本项证书不重复计分,满分2分;

2、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认证的2人(含)以上的计 1分;

3、具有系统分析师1人(含)以上、中国信息安全评测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1人(含)以上的计 1分。

注:同一人具有多项证书不重复计分。

(投标人需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原件备查)

项目售后服务人员能力(5分)

投标人所派的驻场人员在满足第八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名省内售后服务人员且具备工信部(信息产业部)颁发的通信网络类或工程技术类或传输与接入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计1分,最多计5分。

(投标人需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原件备查)

业绩

10分

近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类似项目:

1、投标人完成过视频监控类项目业绩,每个计2分,最多计6分;

2、投标人完成过单一年度线路租赁项目业绩的,每个计1分,最多计4分。

本项满分10分。

(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原件备查)

质量保障

6分

1、投标人所投平台软件厂商获得软件能力成熟度认证证书的,CMMI-5等级认证计3分,CMMI-4等级认证计2分,CMMI-3等级认证及以下计1分。

2、投标人所投监控产品制造厂商获得过科学技术类奖项,国家级计3分,省级计1分,其他等级不计分。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原件备查)

综合实力

9分

1、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计3分,没有不计分;

2、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信息系统安全运维三级及以上服务资质计3分,没有不计分;

3、投标人具有ISO20000服务体系认证证书的计1.5分,没有不计分;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认证证书的计1.5分,没有不计分。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原件备查)

技术部分(37分)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程度

8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计8分,一般技术条款( 非“★”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 。投标人应逐项进行是否偏离的应答并提供偏离表;未提供或者应答时缺项的视同负偏离处理。

技术、实施方案

8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1、技术方案科学、完整、系统架构合理的,系统中功能、设备优于采购人提出的功能、性能和使用要求的;实施方案可最大程度保障在用网络正常运行,且服务流程完善,安全性保障、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到位,进度计划、人力资源、试运行安排合理的,计8分;

2、技术方案完整、系统架构合理,系统中功能、设备符合采购人提出的功能、性能和使用要求的;实施方案可较大程度保障在用网络正常运行,且服务流程不够完善,安全性保障、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一般,进度计划、人力资源、试运行安排欠合理的,计6分;

3、技术方案系统架构欠合理,系统中功能、设备符合采购人提出的功能、性能和使用要求的;实施方案对在用网络正常运行有较大影响的,计4分;

未提供针对本项目技术、实施方案的不计分。

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

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1、对项目重点与难点分析精准,解决方案切实可行且科学合理计5分;

2、对项目重点与难点分析较准确,解决方案基本可行且合理计3分;

3、对项目重点与难点分析一般准确,解决方案基本可行,欠合理,计1分。

未提供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的不计分。

日常维护方案

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日常维护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日常巡检维护、应急处理、日常维护保障等内容)” ,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1、日常维护方案完善、合理,计6分;

 2、日常维护方案基本完善、合理,计4分;

 3、日常维护方案基本完善、欠合理,计2分。

未提供针对本项目日常维护方案的不计分。

售后服务和培训方案

7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和培训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售后服务体系、服务措施、响应时间、培训方案等内容)” ,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1、售后服务和培训方案完善、规范、科学合理,计7分;

 2、售后服务和培训方案基本完善、合理,计5分;

 3、售后服务和培训方案基本完善、欠合理,计3分。

未提供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和培训方案的不计分。

合理化建议

3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分:每认可一项计1分,最多计3分。

价格部分(20分)

报价得分

20分

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所有合格投标人中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价格满分基数。

注:1)此栏中的计分因素“投标报价”为依据政策调整后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计

 

100

注:1、“近三年”指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3年。

2、“近三个月”指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3、凡评分项牵涉到的证明文件、数据、承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已提供但是字迹模糊无法辨认、语义模糊易造成误解、前后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则该计分项计0分处理。

4、“原件备查”是指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和证件的原件,以便评标委员会查验。(原件需单独密封包装,并列明原件清单及投标人名称)

 

现修改为: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40分)

主要人员

21分

项目总负责人***

投标人派1名项目总负责人***

市州项目负责人

(7分)

投标人对各市州派1名稳定的项目负责人***

***

投标人的技术团队:

1、具有HCIE或CCIE 网络认证1人(含)以上的计2 分;具有HCIP或CCNP网络认证1人(含)以上的计1 分;本项证书不重复计分,满分2分。

2、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认证的2人(含)以上的计 2分。

3、具有系统分析师1人(含)以上的计1分。

4、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评测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1人(含)以上的计 1分。

注:同一人具有多项证书不重复计分。

(投标人需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原件备查)

项目售后服务人员能力(5分)

拟派售后服务人员具备工信部(信息产业部)颁发的通信网络类或工程技术类或传输与接入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每人计1分,最多计5分。(投标人需提供:1、售后服务人员中标后负责全省的售后服务工作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2、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1、2项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业绩

13分

近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类似项目:

1、投标人完成过视频监控类项目业绩,每个计3分,最多计9分;

2、投标人完成过含有年度线路租赁项目业绩的,每个计1分,最多计4分。

注: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不重复计分;

2)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原件备查。

质量保障

6分

1、投标人所投平台软件厂商获得软件能力成熟度认证证书的,CMMI-5等级认证计3分,CMMI-4等级认证计2分,CMMI-3等级认证及以下计1分,本项等级证书不重复计分。

2、投标人所投监控产品(含摄像机或存储设备或液晶拼接屏)的制造厂商获得过科学技术类奖项,国家级计3分,省级计1分,其他等级不计分,本项等级证书不重复计分。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原件备查)

技术部分(50分)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程度

20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计20分,一般技术条款( 非“★”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 。投标人应逐项进行是否偏离的应答并提供偏离表;未提供或者应答时缺项的视同负偏离处理。

技术、实施方案

8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1、技术方案科学、完整、系统架构合理的,系统中功能、设备优于采购人提出的功能、性能和使用要求的;实施方案可最大程度保障在用网络正常运行,且服务流程完善,安全性保障、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到位,进度计划、人力资源、试运行安排合理的,计8分;

2、技术方案完整、系统架构合理,系统中功能、设备符合采购人提出的功能、性能和使用要求的;实施方案可较大程度保障在用网络正常运行,且服务流程不够完善,安全性保障、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一般,进度计划、人力资源、试运行安排欠合理的,计6分;

3、技术方案系统架构欠合理,系统中功能、设备符合采购人提出的功能、性能和使用要求的;实施方案对在用网络正常运行有较大影响的,计4分;

未提供针对本项目技术、实施方案的不计分。

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

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1、对项目重点与难点分析精准,解决方案切实可行且科学合理计6分;

2、对项目重点与难点分析较准确,解决方案基本可行且合理计4分;

3、对项目重点与难点分析一般准确,解决方案基本可行,欠合理,计2分。

未提供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的不计分。

日常维护方案

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日常维护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日常巡检维护、应急处理、日常维护保障等内容)”,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1、日常维护方案完善、合理,计6分;

 2、日常维护方案基本完善、合理,计4分;

 3、日常维护方案基本完善、欠合理,计2分。

未提供针对本项目日常维护方案的不计分。

售后服务和培训方案

7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和培训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售后服务体系、服务措施、响应时间、培训方案等内容)”,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1、售后服务和培训方案完善、规范、科学合理,计7分;

 2、售后服务和培训方案基本完善、合理,计5分;

 3、售后服务和培训方案基本完善、欠合理,计3分。

未提供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和培训方案的不计分。

合理化建议

3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分:每认可一项计1分,最多计3分。

价格部分(10分)

报价得分

10分

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所有合格投标人中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价格满分基数。

注:1)此栏中的计分因素“投标报价”为依据政策调整后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计

 

100

注:1、“近三年”指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3年。

2、“近三个月”指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3、凡评分项牵涉到的证明文件、数据、承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已提供但是字迹模糊无法辨认、语义模糊易造成误解、前后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则该计分项计0分处理。

4、“原件备查”是指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和证件的原件,以便评标委员会查验。(原件需单独密封包装,并列明原件清单及投标人名称)

4、第八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原服务内容及要求:P79第四条第一款 “6.中标方应成立专门运维服务团队,并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安排一名常驻运维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现场值守,其他时间可电话值守,具体要求如下:

(1)指定一个运维总负责人,并提供联系方式***

(2)每个市(州)、县(区)配备1名稳定的项目负责人***

(3)安排的常驻运维人员,应提供一个固定的联系方式***

(4)安排的常驻运维人员在工作时间应准时到指定的现场值守,并签到。提供日常技术服务、故障咨询,并协调、督促运维团队及时解决故障。同时,使用运维管理平台,做好运维记录工作。”

现修改为:

6.中标方应成立专门运维服务团队,并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安排一名常驻运维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现场值守,其他时间可电话值守,具体要求如下:

(1)指定一名运维总负责人,并提供联系方式***

(2)项目负责人***

(3)安排的常驻运维人员,应提供一个固定的联系方式***

(4)安排的常驻运维人员在工作时间应准时到指定的现场值守,并签到。提供日常技术服务、故障咨询,并协调、督促运维团队及时解决故障。同时,使用运维管理平台,做好运维记录工作。

(5)以上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指挥监控中心
      地 址:***
      联系人:陈尔健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金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0731-8443471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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