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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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西壮 |
内 容: | ****至**铁路引入**枢纽工程 动车组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 *.招标条件 ****至**铁路引入**枢纽工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至**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 |
关键词: | 铁路 路 |
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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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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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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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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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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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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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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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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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1包件:走行部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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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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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电弓动态检测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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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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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有效的ISO9001系列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主要产品受电弓动态检测系统、车轮故障在线检测系统、动车组故障轨边图像检测系统(TEDS)须通过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铁道部)或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的技术评审或者鉴定,并提供评审或鉴定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主要产品受电弓动态检测系统、车轮故障在线检测系统、动车组故障轨边图像检测系统(TEDS)近5年(2014-2018年)3个及以上在铁路动车所(段)的应用业绩,并同时提供合同影印件(原件备核)、使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提供2017年和2018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国铁集团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8.本包件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就本项目投标物资代理授权书及生产厂家资格资料,生产厂家和其代理商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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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地点:南宁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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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轮故障在线检测系统
|
|
套
|
2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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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车组故障轨边图像检测系统(TEDS)
|
|
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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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2包件:在线移动式轮辋轮辐探伤设备
|
1
|
在线移动式轮辋轮辐探伤设备
|
|
套
|
2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产品须通过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铁道部)或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的技术评审或者鉴定,并提供评审或鉴定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近5年(2014-2018年)3个及以上在铁路动车所(段)的应用业绩,并同时提供合同影印件(原件备核)、使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提供2017年和2018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8.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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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地点: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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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3包件:超声波探伤设备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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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式空心车轴超声波探伤设备
|
|
台
|
4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主要产品移动式空心车轴超声波探伤设备须通过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铁道部)或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的技术评审或者鉴定,并提供评审或鉴定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主要产品移动式空心车轴超声波探伤设备近5年(2014-2018年)3个及以上在铁路动车所(段)的应用业绩,并同时提供合同影印件(原件备核)、使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提供2017年和2018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8.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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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地点:南宁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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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心轴超声波探伤设备对比试件
|
|
根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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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4包件:列车外皮清洗设备
|
1
|
洗车机
|
双向
|
套
|
6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产品须通过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铁道部)或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的技术评审或者鉴定,并提供评审或鉴定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近5年(2014-2018年)3个及以上在铁路动车所(段)的应用业绩,并同时提供合同影印件(原件备核)、使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提供2017年和2018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8.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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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地点: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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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5包件:安全监控系统及作业监控评价管理系统设备
|
1
|
安全监控系统(含作业评价)
|
|
线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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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有效的ISO9001系列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主要产品安全监控系统(含作业评价)须通过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铁道部)或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的技术评审或者鉴定,并提供评审或鉴定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主要产品安全监控系统(含作业评价)近5年(2014-2018年)3个及以上在铁路动车所(段)的应用业绩,并同时提供合同影印件(原件备核)、使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提供2017年和2018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8.本包件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主要产品生产厂家就本项目投标物资代理授权书及生产厂家资格资料,生产厂家和其代理商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
|
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地点:南宁
|
2
|
维护平台安全连锁设备
|
|
套
|
1
|
|||
DC-6包件:检修平台及轨道桥
|
1
|
三层作业平台
|
|
米
|
2616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主要产品三层作业平台须通过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铁道部)或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的技术评审或者鉴定,并提供评审或鉴定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主要产品三层作业平台近5年(2014-2018年)3个及以上在铁路动车所(段)的应用业绩,并同时提供合同影印件(原件备核)、使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8.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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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地点:南宁
|
2
|
轨道桥
|
|
米
|
2772
|
|||
DC-7包件:镟轮设备
|
1
|
不落轮车床
|
双轴
|
台
|
1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有效的ISO9001系列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产品须通过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铁道部)或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的技术评审或者鉴定,并提供评审或鉴定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近5年(2014-2018年)3个及以上在铁路动车所(段)的应用业绩,并同时提供合同影印件(原件备核)、使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提供2017年和2018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8.本包件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就本项目投标物资代理授权书及生产厂家资格资料,生产厂家和其代理商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
|
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地点:南宁
|
2
|
公铁两用车
|
|
台
|
2
|
|||
DC-8包件:检测、试验专用工装
|
1
|
智能扭矩校验台
|
|
套
|
1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有效的ISO9001系列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主要产品智能扭矩校验台、自动上砂小车、在线探伤用转轮器、齿轮箱在线油洗装置、动车组专用抢修悬轮装置、便携式相控阵轮辋探伤仪须通过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铁道部)或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的技术评审或者鉴定,并提供评审或鉴定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主要产品智能扭矩校验台、自动上砂小车、在线探伤用转轮器、齿轮箱在线油洗装置、动车组专用抢修悬轮装置、便携式相控阵轮辋探伤仪近5年(2014-2018年)3个及以上在铁路动车所(段)的应用业绩,并同时提供合同影印件(原件备核)、使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提供2017年和2018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8.本包件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主要产品生产厂家就本项目投标物资代理授权书及生产厂家资格资料,生产厂家和其代理商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
|
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地点:南宁
|
2
|
车门压力测试仪
|
|
台
|
2
|
|||
3
|
储砂架
|
|
个
|
2
|
|||
4
|
便携式受电弓测试仪
|
|
台
|
1
|
|||
5
|
自动上砂小车
|
|
辆
|
2
|
|||
6
|
隔离开关连锁信号检测装置
|
|
套
|
12
|
|||
7
|
便携式空心车轴探伤设备
|
|
套
|
1
|
|||
8
|
便携式相控阵轮辋探伤仪
|
|
套
|
1
|
|||
9
|
在线探伤用转轮器
|
|
套
|
1
|
|||
10
|
非接触式激光轮轨外形测量仪
|
|
套
|
4
|
|||
11
|
数显车轮外径测量仪
|
|
台
|
2
|
|||
12
|
轮对尺寸测量工具
|
|
套
|
2
|
|||
13
|
便携式踏面测量设备
|
|
台
|
1
|
|||
14
|
油液化验监测装置
|
|
套
|
1
|
|||
15
|
接地电阻测试仪
|
|
台
|
1
|
|||
16
|
动车组检测软件
|
|
套
|
1
|
|||
17
|
电子电器试验设备
|
|
套
|
1
|
|||
18
|
轴温传感器检测仪
|
|
台
|
1
|
|||
19
|
移动式传感器测试仪
|
|
台
|
1
|
|||
20
|
自动风管接头
|
|
套
|
1
|
|||
21
|
应急指挥系统
|
|
套
|
1
|
|||
22
|
便携式计算机
|
|
台
|
10
|
|||
23
|
动车组检修工具网
|
|
套
|
1
|
|||
24
|
工具管理系统
|
|
套
|
1
|
|||
25
|
智能集中充电柜
|
|
套
|
6
|
|||
26
|
头车检修平台(组合式)
|
|
台
|
1
|
|||
27
|
滤网清洗机
|
|
台
|
3
|
|||
28
|
齿轮箱在线油洗装置(轴箱盖拆卸油洗工装)
|
|
套
|
2
|
|||
29
|
动车组专用抢修悬轮装置
|
|
套
|
2
|
|||
DC-9包件:检修专用工装
|
1
|
动车组轴承状态检测装置
|
|
台
|
1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有效的ISO9001系列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主要产品动车组轴承状态检测装置、受电弓应急升弓装置、集便真空管道清洗机、变流器冷却液加注装置、综合管廊(含维护平台)须通过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铁道部)或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的技术评审或者鉴定,并提供评审或鉴定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主要产品动车组轴承状态检测装置、受电弓应急升弓装置、集便真空管道清洗机、变流器冷却液加注装置、综合管廊(含维护平台)近5年(2014-2018年)3个及以上在铁路动车所(段)的应用业绩,并同时提供合同影印件(原件备核)、使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提供2017年和2018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8.本包件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主要产品生产厂家就本项目投标物资代理授权书及生产厂家资格资料,生产厂家和其代理商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
|
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地点:南宁
|
2
|
曲臂式升降平台
|
|
个
|
1
|
|||
3
|
剪叉自行式高空作业车
|
|
辆
|
1
|
|||
4
|
车窗维修工装
|
|
台
|
1
|
|||
5
|
前窗更换设备
|
|
套
|
1
|
|||
6
|
前窗真空提升机
|
|
套
|
1
|
|||
7
|
受电弓应急升弓装置
|
|
套
|
6
|
|||
8
|
集便真空管道清洗机
|
|
台
|
2
|
|||
9
|
变流器冷却液加注装置
|
|
台
|
2
|
|||
10
|
油脂注入装置
|
|
台
|
6
|
|||
11
|
注油器
|
|
台
|
6
|
|||
12
|
电工工器具
|
|
套
|
2
|
|||
13
|
移动式空调检修小车
|
|
辆
|
1
|
|||
14
|
空调检修专用工装
|
|
台
|
1
|
|||
15
|
便携式安全照明灯
|
|
台
|
41
|
|||
16
|
大功率吸尘器
|
|
台
|
6
|
|||
17
|
驾驶式洗地机
|
|
台
|
6
|
|||
18
|
库内垃圾运输小车
|
|
辆
|
4
|
|||
19
|
升降式材料搬运小车
|
|
辆
|
4
|
|||
20
|
光纤检测仪
|
|
台
|
2
|
|||
21
|
扭矩卡控系统
|
|
套
|
1
|
|||
22
|
辆份制配送小车
|
|
辆
|
3
|
|||
23
|
动车组综合油脂补给车
|
|
套
|
2
|
|||
24
|
等效锥度测量仪
|
|
套
|
1
|
|||
25
|
冷水高压清洗机
|
|
台
|
8
|
|||
26
|
标志标识
|
|
套
|
1
|
|||
27
|
室外标志标识系统(含存车场停车牌、股道号牌)
|
|
套
|
1
|
|||
28
|
车号AEI设备
|
|
套
|
2
|
|||
29
|
综合管廊(含维护平台)
|
|
套
|
1
|
|||
30
|
配件立体存放库
|
|
套
|
1
|
|||
DC-10包件:搬运车辆
|
1
|
蓄电池充放电设备
|
|
台
|
2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有效的ISO9001系列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主要产品蓄电池充放电设备近5年(2014-2018年)3个及以上在铁路动车所(段)的应用业绩,并同时提供合同影印件(原件备核)、使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提供2017年和2018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7.本包件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主要产品生产厂家就本项目投标物资代理授权书及生产厂家资格资料,生产厂家和其代理商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
|
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地点:南宁
|
2
|
叉车5T
|
|
辆
|
1
|
|||
3
|
电动液压搬运车
|
|
辆
|
2
|
|||
4
|
手动液压搬运车
|
|
辆
|
2
|
|||
5
|
2t蓄电池搬运车
|
|
辆
|
10
|
|||
6
|
3t蓄电池叉车
|
|
台
|
3
|
|||
7
|
2t蓄电池叉车
|
|
台
|
3
|
|||
8
|
作业人员接送车(封闭式)
|
|
辆
|
2
|
|||
9
|
作业人员接送(敞开式)
|
|
辆
|
2
|
|||
10
|
治安巡逻车
|
|
辆
|
1
|
|||
DC-11包件:起重机
|
1
|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
Q=10t,s=22.5m
|
台
|
1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特种设备(起重机)制造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近3年(2017-2019年)3个及以上的应用业绩,并同时提供合同影印件(原件备核)、使用单位出具的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提供2017年和2018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8.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
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地点:南宁
|
2
|
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
|
Q=3t,s=10.5m
|
台
|
1
|
|||
3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Q=2t,s=3m
|
台
|
1
|
|||
DC-12包件:空气压缩设备
|
1
|
储气罐
|
3m³
|
个
|
1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有效的ISO9001系列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投标物资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安装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主要产品储气罐、螺杆式空气压缩机近3年(2017-2019年)3个及以上的应用业绩,并同时提供合同影印件(原件备核)、使用单位出具的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提供2017年和2018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8.本包件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主要产品生产厂家就本项目投标物资代理授权书及生产厂家资格资料,生产厂家和其代理商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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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地点: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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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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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杆式空气压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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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³/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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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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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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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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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气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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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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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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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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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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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式干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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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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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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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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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油收集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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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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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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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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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空气分配器及安装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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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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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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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13包件:转向架更换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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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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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向架更换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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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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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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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产品须通过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铁道部)或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的技术评审或者鉴定,并提供评审或鉴定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近5年(2014-2018年)3个及以上在铁路动车所(段)的应用业绩,并同时提供合同影印件(原件备核)、使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提供2017年和2018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8.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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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地点: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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