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沪嘉北养老院(暂名)新建工程弱电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3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子和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施工)以上资质(含贰级);3.4 具有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沪嘉北养老院(暂名)新建工程弱电系统
2、招标编号:SHXM-08-20190819-174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8-18-1541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沪嘉北养老院智能化工程弱电系统布线、设备供应、安装、调试施工及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本项目最高限价29728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导致废标。(具体数量、要求详见技术需求)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本项目拟在 90天内全部竣工,并最终通过验收后投入正式使用
7、采购预算金额:4372000.00元(国库资金:4372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8-19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8-26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3)“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4)电子和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施工)以上资质(含贰级);(5)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原件或是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8-19 16:00:00至2019-08-26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可于2019年08月26日14:00-16:00时,携带上述所有资料原件至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楼A座412室进行现场验证,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 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9-09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9-09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区4楼412会议室(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3.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携带纸质投标文件(1正4副);3.2无疑问函(单位盖章原件);3.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盖章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4投标签收回执(盖公章);3.5届时请响应供应商代表持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投标的笔记本电脑、开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3.6其他如有,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活动,投标单位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踏勘。(2)澄清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开标前15天通过书面传真形式(52564588-6133)向代理机构提供并电告:13816627979,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无疑问则须在澄清答疑时间前以传真形式向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无疑问函(签字并盖章),且须将无疑问函原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地址:*** |
*** |
邮编:200333 |
邮编:200333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
电话:***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