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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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6 |
招标业主: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年度**************供电公司本部在职及退休职工体检项目谈判公告 *.采购条件 采购人“*************供电公司”委托“**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接受有兴趣的供应(服务)商(以下简称“参与供应(服务)商”)就****年 |
2019年度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闽侯县供电公司本部在职及退休职工体检项目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委托“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接受有兴趣的供应(服务)商(以下简称“参与供应(服务)商”)就2019年度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闽侯县供电公司本部在职及退休职工体检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
2.参与供应(服务)商资质业绩要求
详见附表1:采购需求一览表。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方式一:国网商城招投标专区报名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北京时间2019年 08 月 19 日至2019年 08 月 21 日17:30前在国网商城招投标专区在线购买标书,售卖网址:http://z.esgcc.com.cn。(购买请先查看专区左下角---操作指南),按照相关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售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010-95598-1-8(工作时间9:00-11:30,14:00-17:30);负责解答应答人在国网商城在线招投标专区注册、报名和购买标书过程中的问题。
3.2报名方式二:电子邮件***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北京时间2019年 08 月 19 日至2019年08月 21 日17:30前将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并附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此两样材料缺一不可)发送电子邮件***
序号 |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应答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电子邮箱 (必填) |
*** | FZFW2019GJT070314 |
2019年度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闽侯县供电公司本部在职及退休职工体检 |
XX公司 |
张三 |
3.3未按本采购公告获取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不收取采购文件(电子文件)费用。
截止报名前2小时仍不能下载采购文件请联系:蔡女士、方女士:18750105616(上午8:30–11:30,14:30–17:30公休、节假日不予接听)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纸质应答文件(包括报价应答文件、技术商务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截标时间,地点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4.2 未送达或者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所有谈判公告、答疑内容、采购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以及其它变更通知等有关通知均在招标网(网址:http:///)与国网商城招投标专区(网址:http://z.esgcc.com.cn/)上公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新港道4号福州供电公司旧大楼三层313室
邮 编:350000
联 系 人:蔡女士、方女士
电 话:18750105616
传 真:/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19日
附表1: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资格业绩要求 |
截标时间 |
1 |
FZFW2019GJT070314 |
2019年度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闽侯县供电公司本部在职及退休职工体检 |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部队医院无需提供),具备经医疗卫生相关部门认定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基础信息含股东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等)(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供);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项目相符的许可经营。 (5)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评为不合格的服务(供应)商;或者被评为不合格服务(供应)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6)应答服务商近三年内(至公告截止日)在国内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成交,无涉及商业贿赂违法行为; (7)能够提供普通发票; (8)单位负责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10)设有分公司的单位,由分公司参与应答的,需提供总公司相应资格证书及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函; (11)项目负责人*** (12) 服务商须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时间止,已完成过至少 2个单项合同不少于 50 万元,且与本项目同类的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服务类项目转分包合同不认定为业绩;施工类项目劳务分包合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合同不认定为业绩); (13)具有三级乙等及以上医疗机构级别(由福建医保网查询结果证明或应答人提供有效资质证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