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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朝阳中学实验楼附属工程设计(小额工程)随机抽取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19 标签: 安徽省招标 中学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19
截止日期:2019.08.20
地 区:安徽省
内 容: *****中学实验楼附属工程设计 (小额工程)随机抽取公告 招标编号:FYJTZ-F******* 发布日期:****年*月**日 *. 招标条件 *****中学实验楼附属工程设计(招标编号:FYJTZ-F*******)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教育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关键词: 中学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凤阳县朝阳中学实验楼附属工程设计

(小额工程)随机抽取公告

招标编号:FYJTZ-F2019001

发布日期:2019年8月16日

1. 招标条件

凤阳县朝阳中学实验楼附属工程设计(招标编号:FYJTZ-F2019001)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教育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凤阳县教体局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选择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凤阳县朝阳中学实验楼附属工程设计,包含:铺装、道路、雨污、绿化等。

2.2 招标范围:凤阳县朝阳中学实验楼附属工程设计,包含:铺装、道路、雨污、绿化等,费用包含为建筑施工图设计、地质勘查费用及后期施工期服务等等。

2.3 设计费:20000元(固定发包价);

2.4 设计周期:2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省及地方设计规范要求。

2.6 付款方式:(1)、交付设计成果文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已录入《凤阳县教育体育局限额以下项目投标企业名录库》工程设计专业名录且合格有效;

3.2  具备建筑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

3.4 符合《凤阳县教体局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投标资格的要求;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

已按《凤阳县教体局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缴纳诚信保证金;

5. 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在教体局相关职能股室及监察委员会工作组监督下,招标人在所有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中采用随机抽球的方式确定一名中标候选人,第一次抽中的即为中标候选人,结果将在教体局门口张贴及在凤阳县教体局小额库信息发布群内公示3日。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公示3天无异议后,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在2个工作日内对招标内容复核。中标人须在复核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简易投标文件,由招标人在招投标管理机构全程监督下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简易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包括: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廉政投标承诺书;

(5)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项目负责人***

(8)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承诺书。

投标人提交的简易投标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若不符合要求,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并参照《凤阳县教体局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罚。

7. 相关资料的获取:

招标文件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教体局小额库信息发布群,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后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 相关时间要求

8.1 招标内容公告期:2019年8月16日;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议的须在公告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视为对本次招标过程及内容无疑议;2019年8月20日15时00分在凤阳县教育体育局一楼会议室开标(随机抽取)。

8.2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随机抽取的中标候选人将在教体局门口张贴及在凤阳县教体局小额库信息发布群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以中标公示内容为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代理公司提出质疑;若投诉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凤阳县教育体育局投诉,联系方式***

1、发展规划股:0550-6730870  联系人***

2、凤阳县监察委员会驻教体局工作组:0550-6730859 联系人***

中标人应在上述要求的时间内对招标内容进行复核。若中标人对上述内容有异议,可在上述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如中标人上述期限内未提出异议,视同中标人认可招标内容准确性,后期不再进行调整。

8.4 中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中标公示;

中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由招标主管部门参照《凤阳县教体局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罚。

9. 是否组织踏勘:否,投标人在开标前请自行踏勘现场。

10. 中标通知书发放及合同签订

10.1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并缴纳代理服务费、清单控制价编制费用及公证费,根据《凤阳县教体局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代理服务费费用按600元收取。

10.2 中标通知书发出5日内,招标人应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配齐具有职业资格的项目人员。合同主要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约定、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一致。

10.3 除《凤阳县教体局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情形外,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视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将按《凤阳县教体局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罚。

11. 合同内容

招标人与中标人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GF-2013-0201版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合同相关特殊条款规定:

  1. 1 合同中应注明中标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
  2. 2 合同中应明确施工、监理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解除合同,责令其限期清场,及时办理已完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价款清算,并按合同约定追究相应责任。

(一)中标企业发生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

(二)由于中标企业原因造成设计周期进度延误的(延误时间由招标人视项目情况确定);

(三)中标企业拒不履行合约职责与义务的;

12. 其他

未尽事宜详见《凤阳县教体局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

电 话:1775505860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13605669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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