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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官林镇南新河灌溉站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19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无锡市招标 宜兴市招标 工程招标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19
截止日期:2019.08.26
地 区:宜兴市
内 容: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官林镇南**灌溉站工程由***官林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官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官林镇   *.*工程规模:
关键词: 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官林镇南新河灌溉站工程由宜兴市官林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官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官林镇

  2.2工程规模: 拆建灌溉站泵房一座,改造进、出水池,更换门窗、机泵设备和电力线路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拆建灌溉站泵房一座,改造进、出水池,更换门窗、机泵设备和电力线路等。

  2.4合同估算价:   25万元   

  2.5计划工期:7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工程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宜兴市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施工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宜兴市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施工资质负责人***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及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2日 上午9:00~10:30下午13:30~15: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前往官林镇行政审批局405室报名(注:进入大楼严禁吸烟);报名。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上述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律不予退还复印件)

  报名成功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以下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的相关证书;经办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2019年3月~2019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授权委托书;(6)单位介绍信(附联系电话***

  注:

  宜兴市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施工资质投标单位仅需提供上述(4)、(5)项以及宜兴市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上述非原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律不予退还复印件,报名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项目经理姓名、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

  4.4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4000元(保证金可以由投标公司或被委托人个人以银行本票形式提交,收款人户名:宜兴市官林镇财政所),开标当天投标人需在交验投标保证金收据后方可参加投标。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工程招标。

  4.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8月26日14时,地点为宜兴市官林镇行政审批局404室(注:进入大楼严禁吸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2019年3月至2019年8月的社保交费清单(任意连续3个月);(3)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开标会,则不需提供)(4)项目负责人***

  宜兴市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施工资质投标单位仅需提供上述(1)、(3)项以及宜兴市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需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年内付至合同价款的40%,第二年年内且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70%,第三年年内付清余款(质保金除外,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注:若决算审计在第二年仍未完成的,原则上不再支付工程款。

  7、评标办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官林镇人民政府网、宜兴市水利农机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9年08月19日至2019年08月22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官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沧浦路56号

  联 系 人:宗工

  电    话:17318801283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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