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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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9 |
地 区: | 江苏省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路 |
本招标项目 市区快速路网建设项目润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市区快速路网建设有关事项的纪要、专题会议纪要第17期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润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同泰路北—翠岗路南)施工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润扬路(同泰路北—翠岗路南)
2.1.2建设规模:???? ??????
2.1.3合同估算价: 约86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2.1.5 其他: 本批次招标共分为4个项目八个标段,即(1)运河南北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施井路—二里桥路南)标段施工、(2)运河南北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二里桥路南—万福西路)标段施工、(3)运河南北路快速化改造二期工程(万福西路—物港路北)标段施工、(4)运河南北路快速化改造二期工程(运河路—江平路互通)标段施工、(5)润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同泰路北—翠岗路南)标段施工、(6)润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百吉巷—同泰路北)标段施工、(7)润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翠岗路南—平山堂路)标段施工、(8)万福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上述8个标段的投标、评审,但只能按定标顺序中其中一个标段,不得兼中。定标顺序:(4)→(1)→(8)→(3)→(2)→(7)→(5)→(6)
2.2招标范围: 润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同泰路北—翠岗路南)(K2+866-K4+198.411)施工图及清单范围内土方、道路、隧道、综合管线(雨污)、管线迁改、交安、监控、照明等内容的施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3.1 具备经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3.3.2 不属于《扬州市 2018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3.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3.6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企业自 2014年01月01日 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城市主干路等级及以上的市政道路项目或一级公路等级及以上的公路项目,且包含连续长度1000m及以上隧道(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交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资审文件要求
√自 2017年08月01日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 2018年08月01日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自 2019年05月01日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1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年08月19日至2019年08月23日;
4.2资审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扬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交易系统 ;
5.1 资审截止时间为 : 2019年08月29日14时00分 。
5.2逾期送达的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扬州资格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审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招 标 人: 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19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