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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嘉黎县人民路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17 标签: 西藏自治区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17
截止日期:2019.09.06
招标业主:嘉黎县人民政府
地 区:西藏自
内 容: ******人民路项目(项目名称)一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FQ-********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民路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那发改投资【****】***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那曲市嘉黎县人民路项目(项目名称)一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FQ-201907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嘉黎县人民路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西藏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那发改投资【2019】4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嘉黎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那曲市嘉黎县人民路项目;

2.2建设地点:嘉黎县人民路;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2.4建设规模: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二个标段,施工一标段工程规模:起点K0至K0 600及附属设施和雨水管网工程;施工二标段工程规模:K0 600至终点措嘎路段及附属设施。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6工期:12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近年(2016年至今)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描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7日至2019年8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cs.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8月17日至2019年8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cs.gov.cn)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6日10时00分,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8.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应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8.4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8.6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评标专家一律不予审核通过参与投标。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7《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投标保证金实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8.8本项目部分原材料由甲方提供,投标人应注意由此带来的影响。             

8.9区内、外企业须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场参加。

8.10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电梯承载量进入电梯,如因超载被困电梯中导致无法按时递交投标文件,致使项目废标、流标,后果自行承担。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黎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那曲市嘉黎县人民路5号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天知世界城珑怡B区7幢201

    邮    编:852400                            邮    编:850000

    联 系 人:旦增扎巴                          联 系 人***

    电    话:18989905444                       电    话:13308916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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