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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宁?星光广场8#楼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及环保竣工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16 标签: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 广场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16
截止日期:2019.09.05
地 区:广西壮
内 容: **振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对振宁·星光广场*#楼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及环保竣工验收服务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编制说明及工期: *.项目名称:振宁·星光广场*#楼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关键词: 广场
 
招标公告正文

南宁振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对振宁·星光广场8#楼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及环保竣工验收服务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编制说明及工期:

    1.项目名称:振宁·星光广场8#楼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及环保竣工验收服务

2.项目规模:振宁·星光广场二期用地面积为5394.39平方米,拟建建筑高度90.70m,地上30层,地下3层,总建筑面积35157.00㎡,其中地上面积23931.83㎡,地下面积11225.17㎡的商住8#楼。

3.招标的范围:

3.1从接受委托开始,承担振宁·星光广场8#楼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及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3.2中标单位承担在报告编制时发生的各类费用,如编制费用、设备、仪器、劳务、检测与试验、运输、会务费、税费、交通费、专家评审费、档案查询费、资料复印费等;在报告编制完成后,代招标人组织专家评审及竣工验收工作,同时,中标单位向水利主管部门申报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并取得水土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备案文件及中标单位编制《振宁·星光广场8#楼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取得验收的专家意见与审批部门的验收批复文件。

3.3中标单位对其编制的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数据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承担法律责任,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编制,环保验收调查报告需遵循真实客观原则,对所列数据、图表、计算公式和计算方法不得张冠李戴、弄虚作假。

4.编制说明:

4.1水土保持监测

4.1.1及时掌握项目区水土流失发生的时段、强度和空间分布等情况,了解水土保持措施的防护效果,及时发现问题以便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确保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能正常发挥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土流失; 

4.1.2为同类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预测和防治措施体系的制定提供依据。通过对工程的实地监测,积累大量的实测资料,为确定土壤侵蚀预测预报的模型、参数等提供服务。同时,对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防治措施进行实地检验、总结,促进防治措施体系的针对性; 

4.1.3为项目的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提供依据。通过全过程的水土保持监测,评价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生产运行等环节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判别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治标准和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为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提供依据; 

4.1.4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供数据资料。通过积累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测成果,可以分析总结不同建设时段中易产生水土流失的环节及空间分布,为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提供依据; 

4.1.5促进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通过对新增水土流失的成因、数量、强度、影响范围和后果进行监测,通过地面监测、现场巡测、调查监测等手段,了解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及效果。对水土保持措施没有实施到位的,通过监测督促其实施,并总结、改进和完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以达到全面防治水土流失、改善当地生态环境的目的。 

4.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全面负责及组织水土保持竣工验收工作,全面了解项目设计与建设情况、全面查勘工程现场、全面查验相关数据及成果的来源与依据、全面分析评价水土保持情况、全面做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论。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示范文本,以及自治区、南宁市水利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细则等开展报告编制。报告中应特别做好弃渣场的设置及风险评价、防治措施体系建成及运行评价、水土流失防治成效综合评价、隐患及风险排查与评价,并对生产建设项目存在的水土保持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验收报告应有必备的支撑材料及各类图件。

5.总工期:水土保持监测周期,暂定为42个月(从2019年9月起,含1年自然恢复期);水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应在水保监测总结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报批、审查及获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备案文件;环保竣工验收应在项目满足环保验收条件下,招标人提出服务要求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包括编制、报批、审查及获得环保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批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代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同时包含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或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

2.提供相关业绩。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

三、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南宁市古城路10号南宁振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六楼招投标管理部报名,同时须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上述资料要求提供原件的收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提供原件核查,资料齐全并经审查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到南宁市古城路10号南宁振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六楼招投标管理部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5日上午8时30分,地点为南宁振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六楼3号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信息公告:南宁振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nzndc.com/上及振宁公司公告栏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振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南宁市古城路10号,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

                                                                                         

                                                              南宁振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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